河北:23項措施整治河湖“四亂”

河北:23項措施整治河湖“四亂”

清漳河涉縣合漳鄉段治理前後對比圖。省河長辦 供圖

長城網訊(記者 王林紅 通訊員 石繼海)記者從河北省河湖長辦公室獲悉,4月14日,經省級總河湖長同意,省河長辦印發《關於紮實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紮實推進河湖“清四亂”規範化常態化,提出8方面23項措施,推動“四亂”清理整治深入開展。

通知要求,以全面落實河湖長製為抓手,以儘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堅決遏制新增“四亂”問題為重點,建立水利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的聯動機制,全面落實管河治河責任。

通知提出,2020年將全面開展問題排查,對河湖“四亂”問題再次展開集中拉網式排查,在確保排查全覆蓋的基礎上,重點排查設省級河(湖)長河湖、白洋淀上游河道、大運河、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和生態環境支撐區河道、秦皇島北戴河主要入海河流、有砂石資源的河段等。鄉村級河(湖)長是問題排查的主體,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開展輔助排查。

通知要求,對集中排查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治臺賬,經村、鄉、縣級河(湖)長逐級簽字確認後上報,市級審核、省級備案,動態更新;2019年“清四亂”遺留問題按計劃完成整治;新發現問題應改盡改、能改速改,動態清零;省、市對整改銷號情況進行抽查複核,省級抽查覆蓋到每一個縣,市級覆蓋到每一個鄉鎮。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清四亂”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依法依規開展清理整治,對歷史遺留、涉及群眾生計等問題,分類制定清理整治意見。根據違法違規情況,區分市場主體違法和地方政府部門違法違規審批,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評審,依據相關法規進行清理。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及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劃界,並由縣級以上政府公告,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加快編制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分級編制河湖保護和治理規劃;加大信息化管理投入力度,充分利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加強河湖監管,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先行推進信息化河道試點建設。

同時,建立上下聯動的河湖暗訪督查體系,逐級強化督導檢查;定期向各市總河湖長通報“四亂”清理整治情況,對“清四亂”工作進展緩慢的,省級派督導組開展專項督查,對進度嚴重滯後的進行駐點督辦,對嚴重突出河湖“四亂”問題和典型虛假整改問題,實行掛牌督辦。

完善群眾投訴舉報機制,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置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對“四亂”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問題排查漏查漏報、重大問題隱瞞不報、清理整治弄虛作假的,要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全面梳理“清四亂”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對策措施,逐步建立完善責任體系、制度體系、整治體系、管控體系、問效體系,推進“清四亂”持續、深入、規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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