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辦案兩不誤】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

【抗“疫”辦案兩不誤】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
【抗“疫”辦案兩不誤】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
【抗“疫”辦案兩不誤】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抗“疫”辦案兩不誤】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

近日,江南區沙吳路經開區徵地辦代表、沙吳路業主代表、沙吳路2標項目書記農江海等人向江南區檢察院贈送“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錦旗,對該院在疫情期間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兩名涉及濫伐林木罪的村民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助推高速公路項目復工復產表示衷心的感謝。

案情回顧

南寧沙井至吳圩高速公路(以下稱“沙吳高速公路”)是國道G7211高速路的新改線,是我國“交通強國”第一批試點項目。該項目於2019年8月開始徵地,由於江南區吳圩鎮那洋村村民黃某種植的桉樹林木區位於沙吳高速公路徵地紅線範圍內,黃某在未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即讓村民梁某組織人員砍伐其種植的樹木。2019年11月3日,梁某等組織了四人去現場砍伐時被護林員發現並報案。隨即,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黃某也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鑑定,犯罪嫌疑人黃某與梁某濫伐林木面積為0.18公頃,採伐樹木儲蓄量35立方米。

【抗“疫”辦案兩不誤】依法為民解憂排難 助推項目復工復產

由於沙吳高速路經過那洋村境內約1.6公里,涉及到必須砍的林木較多,自兩名村民因砍伐樹木被立案之後,該村村民反應激烈,部分村民即使在涉林各項手續已經齊全的情況下,仍不同意協助該高速路建設砍伐林木,使得沙吳高速公路建設進入停滯狀態。

深入瞭解案情,依法相對不起訴

江南區檢察院在辦理該案期間,正值全國防控新冠肺炎的關鍵期,由於當地村民因案件反應激烈,拒不配合伐木,沙吳高速公路無法復工復產,延誤工期三個月。為最大限度降低辦案對沙吳高速公路復工復產造成的影響,辦案檢察官深入瞭解案情,認真聽取沙吳高速公路工程部、南寧經濟開發區房屋徵收補償和徵地搬遷辦公室以及涉事村莊意見,瞭解到該案採伐的林木儲蓄積量雖然較大,但是所砍伐林木位於沙吳高速公路徵地紅線範圍,屬於計劃砍伐範疇,且目前該區域已經取得相應的採伐許可證。黃某與梁某的行為係為配合快速推進高速公路建設下實施,社會危害性和主觀惡性小。同時,檢察官對黃某與梁某認真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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