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介入11起涉疫情案件!騙子大多來自“朋友圈”

疫情以來,人們紛紛通過各種途徑購買口罩。不過口罩詐騙花樣繁多,還是有一些人上當受騙。近日,南沙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口罩網絡詐騙案,這也是南沙檢察院提前介入的第11起涉疫情案件。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利用疫情期間醫用口罩緊俏的形勢,在網絡平臺發佈虛假銷售醫用口罩的信息,騙取被害人錢款後將其聯繫方式拉黑,犯罪嫌疑人上述以發佈虛假信息騙取錢款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罪。

2月25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被抓獲歸案後,由廣州市公安局指定南沙區分局進行辦理本案。南沙區檢察院獲悉後,第一時間安排辦案骨幹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再次提醒:

經對11起案件進行分析,社交媒體軟件是詐騙信息傳播的主要途徑。因此,大家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平臺看到出售口罩的消息時,一定要注意甄別,切勿上當。選購口罩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購,涉及匯款、轉賬千萬要提高警惕,發現被騙,要保存好相關聊天、轉賬記錄並及時報警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