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象牙製品 店主被判刑2年罰款2萬元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陶韜 記者 江躍中)昨天,上鐵法院在線庭審了一起涉非法出售象牙製品的刑事案,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萬元;繳獲的象牙製品及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非法出售象牙製品 店主被判刑2年罰款2萬元

圖說:涉案象牙。上鐵法院供圖

從2017年起,蔣某在自家店鋪內開始經營各類工藝品,陸續購入大量象牙牙塊作為原料。2019年10月,蔣某以3800元的價格,將其自制的象牙蟲罐出售給王某。第二天,公安機關在蔣某的店鋪內將其抓獲,並當場查獲待銷售的疑似象牙製品20件。

經鑑定,上述查獲的動物製品均為現生象牙製品(或半成品),其中,蔣某出售給王某的蟲罐,為鑲嵌少量玳瑁鱗片的現生象牙製品,淨重89克,價值3700餘元;在蔣某店鋪內查獲的20件待銷售疑似物品為現生象牙製品(或半成品),共計2200餘克,價值9.1萬餘元。公訴機關遂以蔣某觸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向上鐵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某非法出售現生象牙製品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認。

非法出售象牙製品 店主被判刑2年罰款2萬元

圖說:上鐵法院在線庭審此案。上鐵法院供圖

被告人蔣某已出售現生象牙製品89克,屬犯罪既遂;其在經營性場所待售現生象牙製品2200餘克,按犯罪未遂情節予以考量,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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