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批評所謂的“消息人士稱”,是正確的!

4月18日以來,美國總統特朗普以其率真的性格,連續多次批評美國媒體經常使用“消息人士稱”,認為這個用詞是非常糟糕的。應該說,這次特朗普還真是沒有錯的,把西方媒體的一直穿的“皇帝的新裝”給拆卸了,把西方媒體秉承的所謂客觀公正立場的“底褲”都揭了,我們可真要感謝他。


特朗普批評所謂的“消息人士稱”,是正確的!


特朗普在推特文中是這樣批評的:到目前為止,‘蹩腳’媒體最常用的話是‘據消息人士說’,或‘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這讓假新聞媒體可以偽造一個壓根兒不存在的人的話。”如果沒有看錯的話,還真認為是一位新聞學理論教授就某一“媒體現象”,發表的學術觀點。這次,無論如何都要給予特朗普熱烈的掌聲,應該說是為大眾勇於發聲的“第一人”。

本堂主儘管以前學新聞理論時,對於西方媒體經常用這個“消息人士稱”早有成見,但人微言輕,揭開不了“皇帝的新裝”。

比如,以前的“美國之音”、“紐約時報”等西方媒體抹黑、歪曲報道中國時,就經常出現什麼“據接近Zhong nan hai 的人士稱”、“據紅牆內的消息人士稱”等,反正,這樣例子是不勝枚舉。而且總感覺他們就在現場,描寫的“新聞細節”,會讓人窒息。

所以,從新聞專業性的角度來看,西方媒體出現的“消息人士稱”是不符合客觀、真實報道原則的,最少新聞的“信源”就缺乏可靠性和確定性,無法讓受眾實現“溯源”的可能,這也是新聞採寫報道的“大忌”。但西方媒體用起來可是非常順手,有時連我國外交部發言人都難對付他們的報道,經常要他們披露這個“消息人士”到底是誰。儘管,新聞行業都知道這個“潛規則”,但大家都裝著是“沉默的螺旋”。

現在,特朗普終於站出來了,打破了世界新聞界的長久沉默,似乎要讓客觀和真實迴歸新聞的本源,而不是編造。所以,他指責紐約時報記者瑪吉·哈伯曼是三流記者,媒體經常用“消息人士稱”,這就是編的,應該強制要求媒體提供消息源的姓名。“如果你要引用消息源,就把名字說出來。”

特朗普的這個果敢批評,因揭示了問題的本質也引起了網友的熱評。儘管阿拉巴馬州大學法學教授的艾琳稱,匿名很正常,如果官員公開身份接受採訪,肯定會被炒掉。那這是不是又反映了西方新聞媒體的本質呢?大家都懂得。

可以說,特朗普批評媒體的“消息人士稱”,是對全世界新聞媒體從業者操守的一次檢閱。記者朋友們,對標一下,大家是不是在這方面也是如此呢。今年,應該要給特朗普頒一個大大的“普利策新聞獎”,以表彰他對世界新聞理論的貢獻。(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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