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戀情!女子提出分手,男友放火燒房致其全身多處燒傷

43歲的周女士在四川江油經營一家茶館。在前夫去世後,她有了一段新戀情。然而她沒有想到,這段新戀情差點讓她命喪大火。

4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去年9月,周女士向46歲的男友邵某某提出分手,邵某某產生報復心理,購買汽油到其茶館放火併阻止她逃出。後來在鄰居幫助下,周女士才從大火中逃生,但全身多處被燒傷。另外,邵某某還私自將一支火藥槍藏匿於哥哥家中,後被警方查獲。

近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邵某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總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同時,判決邵某某向周女士賠償9萬餘元。

圖片

↑圖文無關。據IC Photo

提出分手:

男友想重歸於好未果,產生報復心理

這段“致命的戀情”,是從去年9月開始發生“變化”的。

在前夫去世後,周女士與只有小學文化、打工為生的邵某某成為戀人,兩人都是江油人。2019年9月初,周女士提出分手,但被邵某某拒絕。同年9月22日,邵某某來到周女士在當地經營的茶館,希望與她重歸於好但未果,遂產生報復心理。

當日下午3時左右,邵某某駕駛一輛老年車,通過另外一個人購買汽油並裝入兩個塑料壺裡。

在報復周女士之前,邵某某曾與朋友趙先生交流談心,稱周女士對他不好,自己想進行報復。對於他這個想法,趙先生進行了安慰勸說。

慘遭燒傷:

男友放火併阻其逃生 鄰居相助她才逃脫

然而朋友趙先生的勸說,並沒有打消邵某某的報復心理。

2019年9月24日上午,邵某某騎電瓶車攜帶兩壺汽油、打火機到周女士的茶館附近伺機放火。當日上午11時許,趁周女士去燒開水,邵某某進入茶館,將一壺汽油倒在地上點燃。

周女士介紹,當天上午11點左右,她在茶館二樓燒水,聽見樓下有響動就下樓查看,看見邵某某正在從膠壺裡往地上倒汽油,手上還拿了一把刀。在第一壺汽油倒出來後,邵某某拿打火機準備點火,她勸阻未果,邵某某一言不發將汽油點燃。

看見起火後,周女士就往邵某某的位置走,邵某某又將另一壺汽油推倒。此時,周女士走到邵某某身邊,想從外門逃出,但邵某某卻將她往火裡推,阻止她逃生。

大火迅速燃燒,冒出濃濃的黑煙。茶館旁邊均是商戶,後面還有居住小區。這時,茶館隔壁門面的丁某某回來,發現一名男子從茶館裡面開門跑了出來,接著有個女子爬到茶館門口推玻璃門。丁某某見狀,急忙上去幫其把玻璃門打開,女子這才爬了出來。該女子正是周女士。

在小區檢查衛生情況的塗某發現茶館起火後跑到現場,小區物業和一些群眾正在滅火,而茶館老闆周女士從小區1號崗的非機動車道出口走了出來,腿上的皮掉了,臉部被燻黑,向塗某求救,並稱“他(邵某某)拿汽油潑我”。之後,塗某報警。

“我在小區1號門崗非機動出入口處遇到著火茶館的女老闆。當時女老闆臉被燻黑,邊走邊脫她穿著的黑裙子,雙外側大腿上有明顯的燒傷痕跡。”小區一名物業工作人員說。

法院判決:

他犯放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獲刑5年6個月

後來,在群眾、民警等努力下大火被撲滅。據江油警方消息,2019年9月25日,邵某某被江油市公安局民警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邵某某被逮捕。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案發當日,周女士被送至江油九0三醫院治療,次日轉入江油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並於2019年11月5日出院,共住院42天,產生住院費及複查門診費30735.33元。出院診斷為:髖和下肢三度燒傷,上肢二度燒傷,軀幹二度燒傷。出院建議為:出院後休息半年,門診隨訪治療,休息期間需護理1名;部分創面會出現疤痕增生(尤其雙踝、雙足背及小腿等處疤痕增生明顯),堅持疤痕治療,必要時手術治療。

2020年3月11日、27日,江油法院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在法庭上,周女士稱,因邵某某的犯罪行為導致其被燒傷、茶館被燒燬,請求判令賠償醫療費30735.33元、誤工費44600元、護理費223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860元、營養費860元、殘疾賠償金132864元、精神撫慰金10000元、鑑定費1000元、被扶養人生活費16438.8元、交通費2000元、財產損失7833元。經鑑定,周女士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法院審理查明,邵某某與周某(即周女士)為戀人關係,二人因感情糾紛致使邵某某產生報復心理。2019年9月22日下午3時許,邵某某通過一名三輪車司機購買了兩塑料壺汽油。當月24日上午,邵某某騎電瓶車攜帶事先準備的兩壺汽油、打火機到位於江油市的茶館附近伺機放火。上午11時許,邵某某攜帶兩壺汽油進入茶館一樓並將汽油倒在地上,周某發現後上前勸阻,邵某某不顧勸阻將火點燃,致使周某全身多處被燒傷、邵某某手部被燒傷,茶館被燒燬。

另查明,2016年12月份左右,邵某某私自將一支火藥槍藏匿於江油市永勝鎮其哥哥家中。2019年9月29日公安機關從該處查獲火藥槍一支及鐵砂子一包。經鑑定,該槍是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槍支。

近日,江油法院作出判決,邵某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總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同時,邵某某向周某賠償9萬餘元。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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