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

2020年4月17日,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到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七里河區法院”)通知:公司股東湖南昱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昱成”),以公司直接控股股東蘭州黃河新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投資”)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楊世江先生代表新盛投資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投票行為無效為由,對公司和楊世江先生提起民事訴訟。七里河區法院已於近日受理了該案。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原告:湖南昱成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譚嶽鑫,該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被告: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世江,該公司董事長。

被告:楊世江。

第三人:蘭州黃河新盛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世江,該公司董事長。

案由:公司決議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確認楊世江代表蘭州黃河新盛投資有限公司在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的投票行為無效。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撤銷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20日作出的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3、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股份中扣除蘭州黃河新盛投資有限公司的表決股份後重新計算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各項議案的實際表決結果並作出合法有效的決議。

4、本案訴訟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三、判決或裁決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四、簡要說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預計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影響。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案件的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正式披露的公告為準。

六、備查文件

1、湖南昱成《民事起訴狀》;

2、七里河區法院對相關當事人下達的應訴與舉證通知書。

特此公告

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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