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關於按照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經濟補償封頂基數的通告》,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佈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政府公佈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據此,2018年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27107元/年,這意味著經濟補償金最高標準為每月31776元。就這則新聞展開,我們接著上期《接到老闆口頭辭退通知,該怎麼辦》來說說經濟補償金的那些事兒。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一、經濟補償金的定義及性質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經濟補償是國家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的一種社會責任。國家要求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支付一定經濟補償,以幫助勞動者在失業階段維持基本生活,不至於生活水平急劇下降。

另外,經濟補償是國家調節勞動關係的一種經濟手段,引導用人單位長期使用勞動者,謹慎行使解除權利和終止權利。《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為了減少成本,避免支付經濟補償,就不會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從而達到穩定勞動關係的目的。

簡言之,設定經濟補償金的目的就是:讓勞動者在離職後一段時間內,即便自己沒有積蓄、也沒有人養,也能拿到一筆補償以度過失業階段不至於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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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簡言之,經濟補償金N=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

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為限制高端勞動者,《勞動合同法》設定了2個封頂。

有些高端勞動者,工資收入較高,談判能力較強,在勞動關係中並不總處於弱勢地位,如果不做限定完全適用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負擔太重,也體現不出經濟補償的性質和特點。但《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將高端勞動者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但在經濟補償部分對高端勞動者做了一定限制。即從工作年限和月工資基數兩個方面做了限制,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畢竟有的高端勞動者,真的很牛逼!

根據文首所載新聞內容可知,北京地區經濟補償金最高標準為每月31776元。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三、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注:N=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

1、因用人單位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要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1、因勞動者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要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兩個表格講清楚離職與N、N+1、2N經濟補償金的關係

關於以上兩個表格,我解釋一個問題:勞動合同期滿時,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本項規定引起了較大的爭議。有人認為,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權利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因此用人單位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也有人認為,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時,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年齡和身體狀況對再次求職已有很大影響,此時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是合理的。

在立法時傾向第二種觀點,但《勞動合同法》在保留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給經濟補償的規定外,也做了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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