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兩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結案

株洲日報訊 “多謝法院在疫情期間助我們維權,拖欠了3年多的工錢終於有了著落。”日前,農民工曠某等人激動地向天元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謝。近一個月來,該院辦結2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

2015年9月21日,被告人彭某從他人手中,承包了天元區一處辦公樓建設項目,僱請了40餘名農民工做事。2016年7月完工後,彭某在沒將工人工資結清的情況下就失去了聯繫,並更換電話號碼躲避工人追索勞動報酬。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彭某尚欠曠某等人勞動報酬7.85萬元。

案件起訴到天元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時,承辦法官劉偉良考慮到儘管未結清的勞動報酬分到每個農民工手裡不算多,但在疫情期間也是一筆收入,可以解決春耕生產及日常生活燃眉之急。為此,法官對彭某多次進行講法說理,並告知其違法後果,說服彭某想方設法籌措資金結清欠款。期間,彭某支付了部分報酬,並與曠某等人就欠薪問題達成和解協議,並取得對方諒解。隨後,彭某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宣告緩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

無獨有偶,該法官承辦的另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也得到妥善處理。在承包一個建築工程項目時,陳某拖欠30名從事木工勞動的農民工工資共計33.1169萬元。陳某因故沒有支付,案發後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多個部門努力下,承建單位向欠薪者補發了工資。為此,陳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