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鄧州:西關派出所查獲一起非法捕魚案

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野生動物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近日,鄧州市公安局西關派出所民警依法處置一起在禁漁期利用地籠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有力的扼制了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2020年4月9日20時,西關派出所副所長董志、民警魏晶帶領輔警楊海東、王騰飛等人,巡邏至市區南一環附近見一男子正在引丹灌渠內收撈地籠,民警隨即上前盤查,經檢查發現地籠裡邊都是小鯽魚、泥鰍、小鯉魚等一類的幼魚,在現場民警扣押地籠後將男子帶至所內進一步處理。

河南鄧州:西關派出所查獲一起非法捕魚案

經審查,該男子李某交代想利用地籠捕撈一些魚販賣漁利,知道現在是禁漁期,也知道引丹灌渠是禁漁區域。經鄧州市漁政管理站認定地籠為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李某本想著捕撈水產品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沒有想到其已涉嫌犯罪。

目前,李某已被鄧州市公安局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的辦理中。(李博 郭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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