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出臺擁軍優屬新規,軍人及優撫對象享受這些優待政策~

為進一步做好新時代雙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激發全市廣大軍民愛國擁軍、愛民奉獻的熱情,推動全市雙擁工作有效落實,4月15日,《巴中市雙擁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修訂出臺。


“這是我市近年來針對雙擁工作的新政策、新任務、新要求,不斷探索創新,把成功的經驗加以規範提煉,形成的又一項綜合性雙擁工作規定。”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出臺的《規定》共7章50條,對雙擁組織領導、宣傳教育、地方擁軍優屬、部隊擁政愛民、考核獎懲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巴中出臺擁軍優屬新規,軍人及優撫對象享受這些優待政策~


將春節、“八一”前的一個月

確定為“雙擁國防宣傳月”


“《規定》強化了新時代雙擁工作的根本遵循,同時也明確了黨委政府的責任。”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各級黨政軍主要領導是當地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負責人,將雙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管理。同時,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委議軍會、軍地聯席會、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研究解決駐地部隊建設和雙擁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擁軍支前協調機制,推動落實軍地互提需求、互辦實事“雙清單”制,積極協調解決軍地相關難點問題,服務部隊練兵備戰。


深入開展國防雙擁宣傳教育,將每年春節、“八一”前的一個月確定為“雙擁國防宣傳月”。也就是說一年有2個月為“雙擁國防宣傳月”。


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榮譽

激勵機制和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榮譽激勵機制和基本優待目錄清單,是這次《規定》修訂出臺的一大特色。”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


各公共服務行業要開設軍人(含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服務窗口,提供優先優質優惠服務,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憑優待證享受相應優待項目。開展懸掛光榮牌、送立功喜報和慰問信,為入伍、退役的軍人舉行迎送儀式等活動,不斷增強軍人軍屬的榮譽感獲得感。義務兵服現役期間,按規定標準發給優待金或其他優待,對現役軍人立功及時褒揚,發放一次性獎勵金。


司法部門要建立軍人及優撫對象維權機制,為部隊官兵和優撫對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對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的優撫對象,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後仍有困難的,按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招錄(聘)公務員(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對軍隊退役人員優先錄(聘)用。教育部門對殘疾軍人、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現役軍人子女和退役士兵報考各類學校時應優先照顧,並按規定加分錄取。承擔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應無條件接收現役軍人子女就近入學。


每2年開展一次

“十佳烈軍屬”等評選


《規定》也對駐巴部隊廣大官兵在密切與駐地人民群眾的聯繫、促進駐地經濟社會發展方面作了規定。”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


在考核獎懲方面,《規定》明確,市、區縣每年要對雙擁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對雙擁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獎勵,每2年開展一次“十佳烈軍屬”“十佳復退軍人”“十佳好軍嫂”評選表揚活動。


對具有“政策不落實、任務不完成、職責不履行”表現之一併被通報批評的單位,除在各類綜合性考核評比中不能被評為先進外,也不得參加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的評選活動。


來源:巴中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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