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通報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4人原因——

香港警方通報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4人原因——

新華社客戶端

香港警方通報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4人原因——


新華社香港4月18日電 香港警方18日下午通報稱,警方當日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等在內的14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有關。


香港警方介紹,此次被捕的12男2女,年齡介於24至81歲,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組織和參與在香港島和九龍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其中5名被捕者也涉嫌在去年9月30日、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被捕者已經或者將會被落案起訴相關的罪名,將於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


香港警方稱,案件目前正由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警方的行動還在繼續進行當中,不排除將有更多人被捕。


據香港媒體報道,這是香港警方2月28日後再度拘捕黎智英。

上次被拘捕後不久,黎智英獲准保釋離開警署,將於5月5日應訊。

來源 | 新華社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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