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低於5萬不起訴是單個銀行嗎?這些事項要注意

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兩高修改的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法律的決定,將信用卡詐騙罪定罪量刑的透支金額提高到了5萬元,這意味著信用卡低於5萬不會被起訴了,不過也有很多人不清楚這個數額指的是單個銀行,還是所有銀行,下面一起來看看。

信用卡低於5萬不起訴是單個銀行嗎?這些事項要注意

信用卡低於5萬不起訴是單個銀行嗎?

是指單個銀行,如果名下有多張銀行的信用卡,並且每張卡欠款低於5萬,就不用擔心被追究刑事責任責任了。但是如果逾期時間比較久,超過3個月不還款的,銀行可能會在多次催收無果後仍然會去法院起訴的。

不過,和信用卡詐騙起訴不同,信用卡欠款本金低於5萬元被起訴屬於民事糾紛,法院判決後,持卡人必須在判決的履行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否則過了履行期限銀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要是有能力還款拒不執行的,仍有可能會被判拒執罪坐牢。

可能還有人關心是不是單張信用卡高於5萬元就一定會被起訴坐牢。這其實還得看四點:

1、透支本金:必須是欠銀行5萬本金,不包括髮卡銀行額外收取的利息、複利、違約金、手續費等費用。

2、2次有效催收:必須是逾期超過3個月後進行的催收,且採用的是能夠確認持卡人收悉的方式,兩次催收至少間隔三十日。

3、逾期時間:超過3個月,即90天。

4、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如果這四點都符合,還要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來最終定案,如果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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