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建議強力監督取締“黑作坊”

“黑作坊”生產加工環境髒亂,不符合食品生產條件要求,且在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將生產的豆腐對外銷售,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針對發現的此類情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運用訴前檢察建議形式強力予以監督糾正。

2019年以來,林某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租用村民房屋作為豆腐工坊用於製作豆製品。經調查取證,檢察官發現,該豆腐作坊不僅存在無證非法生產銷售豆腐的違法情形,還存在未取得排汙許可證將生產加工產生的廢水利用滲坑等方式非法排放水汙染物的違法情形,導致周邊土壤汙染,惡臭味揮發,村民反映強烈。上述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經立案審查,黃島區檢察院依法向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行政機關聯合執法,對林某非法經營、非法排汙的行為進行查處。

2020年4月2日,根據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對無證豆腐“黑作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對非法經營、非法排汙的豆腐“黑作坊”予以取締,檢察機關派員對聯合執法行動進行全程監督。

據悉,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部署以來,黃島區檢察院將無證經營食品加工作坊作為排查重點,針對轄區內豆腐“黑作坊”、豆芽“黑作坊”非法生產經營、非法排汙等情形先後發出檢察建議5份,相關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後,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取締“黑作坊”、“黑窩點”55家,全力規範小作坊生產經營行為,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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