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寫(女)?

有一個挺有趣的話題:為什麼在一些嚴肅而重要的通知中,女性的名字後要特別註明(女)字?

我覺得至少能從三個方面來理解——

其一,本意。後加女字,原本大概是為了區別,既是避免同名的人性別混淆,也是突出女性的存在。

其二,現實。只有女性會得到強調,反映出在科研、政治等“男性領域”中的性別差異或者說性別階序。或者由於工作-家庭衝突,或者由於玻璃天花板,女性整體在公領域面臨比男性更嚴峻的機會、資源和境遇。無論主動還是被動,女性被既是知識也是“誤識”的社會建制所綁架,成為男權思維得以鞏固所付出的代價,如此,造成女性在傑出地位上的稀缺。

其三,功能。積極的方面:使女性的成就顯性化,有利於女性地位在社會認知方面的提升。但也有消極的方面:只要男流中心的思維依然,只要男性統治的社會如故,那麼加(女)的習慣就會繼續下去。

其四,一個隱蔽的負效應。第二波女性運動就喊出了“個人的就是政治的”之口號,半個世紀過去,公私領域的區隔仍固若金湯。習慣於貶低、輕視私人場合的意義,習慣於把弱勢的女性和不重要的私領域相聯結,於是家暴被忽視,於是家務活的價值得不到承認,於是女性要奮力在男性領域中開闢一片天——即使看起來已經實現了自由主義的目標:兩性擁有了參與公領域的平等權力。也就是說,(女)字掩蓋了女性所面臨的私對公的侵佔,使男性統治下所慣於的公對私的剝削合理化。

加(女)似乎是策略性的選擇,是為了最終不加(女)。可是在一切故我的情況下,真的會有這一天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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