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 | 青海一出納沉迷賭博,挪用公款100餘萬元……

當時我已經完全沉迷於賭博,不但花光了積蓄,欠下了一身債,還挪用了公款,我將為自己的貪慾付出慘痛代價……”

芳芳是西寧市某公司的出納,迷戀網絡賭博,為了彌補賭博虧空,竟然挪用公司公款100餘萬元……

以案釋法 | 青海一出納沉迷賭博,挪用公款100餘萬元……

染上賭癮

芳芳是西寧市某公司的出納。3年多來,她工作勤勤懇懇,贏得了公司領導的信任。

去年3月的一天,芳芳在手機上看到一則網絡賭博廣告。好奇之下,她點擊進入玩了一把,竟然贏了幾百元。想到自己辛辛苦苦一個月工資才3000元,而網絡賭博輕鬆玩一把就能賺幾百元,芳芳覺得找到了一條發財路。從開始的幾元幾百元,到後來的幾千元甚至上萬元,她的賭資投入越來越大,輸得卻越來越多。越輸越想撈回本,很快,芳芳的工資已無力支撐瘋狂的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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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

大半年下來,芳芳欠下賭債33萬元。

於是,她打起了公款的主意,將公司賬戶上的33萬元轉入自己的銀行賬戶,再分批次將錢轉入賭博網站提供的銀行賬戶。後來芳芳到處借錢,湊足33萬元後打到公司賬戶上。

“雖然把公司的錢還上了,但會計查明細一定會露餡。”芳芳第一次挪用公款後忐忑不安。但觀察了幾日後發現,公司裡風平浪靜,沒人發現賬面的異常現象,她的膽子也越來越大。10月,沉迷賭博的芳芳再次挪用公司公款30餘萬元,且在一晚上就輸了個精光。12月底,芳芳又挪用公司公款37萬元參與網絡賭博,很快又血本無歸。


落入法網

12月30日,西寧市某公司負責人到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報案,稱公司賬戶上少了70餘萬元,還有33萬元曾被公司出納芳芳挪用過,且人不知所蹤。接警後,城中公安分局民警調查發現,西寧市某公司賬戶上少的70餘萬元被轉入芳芳的私人銀行賬號後,再分批次轉入外地多家建材、五金公司,而西寧市某公司與這些公司沒有業務往來。

當日下午,民警根據線索將涉嫌職務侵佔罪的芳芳抓獲。歸案後,芳芳說:“當時我已經完全沉迷於賭博,不但花光了積蓄,欠下了一身債,還挪用了公款,我將為自己的貪慾付出慘痛代價……”目前,此案在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中。(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來源/摘自青海法制報)

人們都說“十賭九輸”,沉迷於賭博,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家破人亡。

以案釋法 | 青海一出納沉迷賭博,挪用公款100餘萬元……

本案中的芳芳因沾染賭博付出慘痛代價,最終還將面對嚴厲的刑事處罰。


法條鏈接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條文]

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法律]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 董事、監事、經理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佔公司財產的,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退還公司財產,由公司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責令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編提醒您,戒除貪慾,遠離賭博。

以案釋法 | 青海一出納沉迷賭博,挪用公款100餘萬元……

(來源/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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