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考點1: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1.基坑(槽)支護的主要方式

簡單水平支撐;鋼板樁;水泥土樁;鋼筋混凝土排樁;土釘;錨杆;地下連續牆;逆作拱牆;樁、牆加支撐系統;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等。

2.地下水的控制方法

集水明排、真空井點降水、噴射井點降水、管井降水、截水和回灌等。

3.基坑滲水處理

坑底設溝排水、引流修補、密實混凝土封堵、壓密注漿、高壓噴射注漿。

4.支護位移過大的處理方法

①重力式支護結構:水泥土牆背後卸載、加快墊層施工及墊層加厚、加設支撐;

②懸臂式支護結構:加設支撐或錨杆、支護牆背卸土;

③支撐式支護結構:降低地下水、進行坑底加固、墊層隨挖隨澆、加厚墊層或採用配筋墊層、設置坑底支撐。


考點2:腳手架安全控制要點

1.架體要求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2.掃地杆要求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①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杆。

②縱向掃地杆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於200mm處的立杆上。

③橫向掃地杆宜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④當立杆的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杆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杆固定,高低差不應大於lm。靠邊坡上方的立杆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


考點3:腳手架的檢查與驗收

1.組織人員

①項目經理組織;

②項目施工、技術、安全、作業班組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

③按照技術規範、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對腳手架進行分段驗收,在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腳手架及其地基基礎檢查和驗收階段

①基礎完工後,腳手架搭設前;

②每搭設完6~8m高度後;

③作業層上施加荷載前;

④達到設計高度後;

⑤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後;

⑥凍結地區解凍後;

⑦停用超過一個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3.腳手架定期檢查的主要內容

①杆件的設置與連接,連牆件、支撐、門洞桁架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鬆動,立杆是否懸空,扣件螺栓是否鬆動;

③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杆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

④架體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⑤是否有超載使用現象。


考點4:模板工程安全審查驗證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1.模板工程施工前,要對模板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驗證。

2.審查驗證的項目主要包括:

①模板結構設計計算書的荷載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實際,計算方法是否正確,審核手續是否齊全。

②模板設計圖(包括:結構構件大樣及支撐體系、連接件等)設計是否安全合理,圖紙是否齊全。

③模板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齊全。


考點5:模板工程穩定性

1.立杆要求

①立柱底部應設置木墊板,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當支承在地基上時,應驗算地基土的承載力。

②立柱接頭嚴禁搭接,必須採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於500mm。嚴禁將上段的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③為保證立柱的整體穩定,在安裝立柱的同時,應加設水平拉結和剪刀撐。


2.水平拉桿要求

①當層高在8~20m時,在最頂步距兩水平拉桿中間應加設一道水平拉桿;

②當層高大於20m時,在最頂兩步距水平拉桿中間應分別增加一道水平拉桿。

③所有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築物頂緊頂牢。無處可頂時,應於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續式剪刀撐。滿堂支撐架搭設高度不宜超過30m。


3.影響模板鋼管支架整體穩定性的主要因素

立杆間距、水平杆的步距、立杆的接長、連牆件的連接、扣件的緊固程度。


考點6:模板工程拆模要求

①承重模板,應在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試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時,方可拆除。

②後張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底模必須在預應力張拉完畢後,才能進行拆除。

③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結構,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標準值後,才允許承受全部設計的使用荷載。

④先支的後拆,後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後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

⑤模板拆除應分段進行,嚴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⑥後澆帶附近的水平模板及支撐嚴禁隨其他模板一起拆除,待後澆帶澆築並達到拆模要求後方可拆除。


考點7:高處作業的基本安全要求

①施工單位應為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必備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具、用品。

②高處作業危險部位應懸掛安全警示標牌。夜間施工時,應保證足夠的照明並在危險部位設紅燈示警。

③在雨雪天從事高處作業,應採取防滑措施。

④在六級及六級以上強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考點8:高處作業安全基本控制要點

1)攀登與懸空作業

①在高空安裝管道時,管道上不允許人員站立和行走。

②在綁紮鋼筋及鋼筋骨架安裝作業時,施工人員不允許站在鋼筋骨架上作業和沿骨架攀登上下。


2.操作平臺作業

①移動式操作平臺檯面不得超過10m2,高度不得超過5m,檯面腳手板要鋪滿釘牢,檯面四周設置防護欄杆。平臺移動時,作業人員必須下到地面,不允許帶人移動平臺。

②懸挑式操作平臺安裝時不能與外圍護腳手架進行拉結,應與建築結構進行拉結。


3.交叉作業

①交叉作業人員不允許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否則應設置安全隔離層進行防護。

②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時,應與樓層邊沿留出不小於1m的安全距離,碼放高度也不得超過1m。

③結構施工自二層起,高度超過24m的交叉作業,通道口應設雙層防護棚進行防護。


考點9:一般腳手架安全控制要點

①樓梯口、樓梯邊應設置防護欄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樓梯扶手代替臨時防護欄杆。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②電梯井口除設置固定的柵門外,還應在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於10m)設一道安全平網進行防護。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③在建工程的地面入口處和施工現場人員流動密集的通道上方,應設置防護棚。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④施工現場大的坑槽、陡坡等處,除需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警示標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⑤牆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於15cm,也可採用防護欄杆,下設擋腳板。


考點10:洞口的防護設施要求

①尺寸要求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②位於車輛行駛通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於當地額定卡車後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③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於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於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考點11:防護欄杆的設置要求

①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m,下杆離地高度為0.5~0.6m。

②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③當欄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cm。當基坑周邊採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④當欄杆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牆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

⑤當欄杆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帶預埋鐵的混凝土塊,再通過預埋鐵與鋼管或鋼筋焊牢。

⑥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高度不低於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考點12:施工用電基本要求

①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②施工用電迴路和設備必須加裝兩級漏電保護器,總配電箱(配電櫃)中應加裝總漏電保護器,作為初級漏電保護,末級漏電保護器必須裝配在開關箱內。

③施工用電配電系統各配電箱、開關箱中應裝配隔離開關、熔斷器或斷路器。【2013】

④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5m。

⑤碘鎢燈安裝高度宜在3m以上。


考點13:“三級配電”模式

1.總配電箱一分配電箱一開關箱。

2.安裝位置規定

①施工用電配電系統各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位置要合理;

②總配電箱(配電櫃)要儘量靠近變壓器或外電電源處,以便於電源的引入;

③分配電箱應儘量安裝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區域的中心地帶,確保三相負荷保持平衡;

④開關箱安裝位置應視現場情況和工況儘量靠近其控制的用電設備。

3.配電箱安全規定

①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箱體應統一編號;

②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

③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並有防雨防砸措施。


考點14:電源電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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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5:物料提升機安全控制要點

①低架提升機在無設計要求時,可按素土夯實後,澆築300mm(C20混凝土)厚條形基礎。


②為保證物料提升機整體穩定採用纜風繩時,高度在20m以下可設1組(不少於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於2組,超過30m時不應採用纜風繩錨固方法,應採用連牆杆等剛性措施。


③物料提升機架體外側應沿全高用立網進行防護。在建工程各層與提升機連接處應搭設卸料通道,通道兩側應按臨邊防護規定設置防護欄杆及擋腳板,並用立網封閉。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④各層通道口處都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

二級建造師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頻率高的考點


考點16:外用電梯安全控制要點

①外用電梯的安裝和拆卸作業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取得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核發的《準用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②外用電梯底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杆,進出口處的上部應根據電梯高度搭設足夠尺寸和強度的防護棚。


③外用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安全防護欄杆、擋腳板並用安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


④外用電梯在大雨、大霧和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天氣時,應停止使用。


考點17:塔式起重機安全控制要點

①塔吊的安裝和拆卸作業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取得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核發的《準用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②行走式塔吊的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嚴格按照其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固定式塔吊的基礎施工應按設計圖紙進行,其設計計算和施工詳圖應作為塔吊專項施工方案內容之一。


③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吊鉤保險,捲筒保險,爬梯護圈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④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將吊鉤升起。


⑤雨雪過後,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考點18:安全管理檢查評定

保證項目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應急救援。一般項目應包括:分包單位安全管理、持證上崗、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安全標誌。


考點19:文明施工檢查評定保證項目

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管理、現場辦公與住宿、現場防火。


考點20:分包單位安全管理

①總包單位應對承攬分包工程的分包單位進行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關人員安全生產資格的審查;

②當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③分包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


考點21:安全檢查等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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