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園林綠化規劃徵求意見:同一個項目砍伐大樹超2株需聽證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夏萍

保護古樹名木,建設人、城、家、園(大自然)共生共榮的公園城市。11月15日,記者從鄭州市園林局瞭解到,《鄭州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已報鄭州市政府審查,正向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根據意見,因同一個工程項目需砍伐大樹超過2株,或移植大樹、實施大修剪超過10株,就要聽證。

構建人、城、家、園共生共榮的公園城市

意見提出,鞏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成果,以打造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公園城市為目標,到2025年,鄭州城市公園綠地分佈進一步均衡;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93%以上;郊野(森林、生態保遺)公園——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微公園(小遊園)的公園體系基本構建;以沿黃生態廊道為代表的功能多樣、連續完整、景觀多彩、綿延市域的綠色生態廊道體系基本建成;公園城市建設初見成效,構建人、城、家、園(大自然)共生共榮的公園城市形象。

中心城區增綠方面,鄭州市將通過規劃建綠、拆違建綠、留白增綠,著力加強中心城區、老城區公園綠地建設,進一步均衡中心城區綠地分佈。鄭州市域生態防護屏障建設方面,將持續推進郊野公園、森林公園、生態保遺公園建設;生態廊道建設方面,將加強體系建設,打造鄭州品牌。

拆遷出的10畝以下地塊全部用於綠地建設

意見提出,將編制鄭州市綠地系統規劃,組織修訂完善《鄭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2013~2030年)》和縣(市)綠地系統規劃。修訂時,按照“拆遷出的10畝以下地塊全部用於綠地建設”的政策,著力增加中心城區、老城區公園綠地面積。

以構建鄭州市全域公園、生態廊道及綠道體系為基礎,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實現山水林田湖草與城市的相融與共存,引領功能產業、資源利用、文化景觀、生活服務等各方面高質量發展。

道路改造要對原有行道樹妥善保留

意見提出,嚴厲查處侵佔綠地、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開發利用綠地地下空間應徵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意見,確保樹木正常生長和綠地正常使用。

嚴禁擅自砍伐、移植園林樹木,道路改造要制定對原有行道樹妥善保留的實施方案,反對盲目更換樹種、隨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樹。

因同一個工程項目需砍伐大樹超過2株,或移植大樹、實施大修剪超過10株,或需遷移古樹名木的,須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進行專項論證,採取聽證會、公示等形式,就砍伐、移植樹木種類和數量、修剪程度等徵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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