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消費資本”不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作為城鄉居民或普通老百姓,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既便是我們通過勤勞致富,手中擁有幾萬、幾十萬,甚至百萬以上的收入及財富。但是,在商品與資本自由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則很難成為有錢人或富人。反而,其生存與生活壓力則會日趨更大。為什麼呢?


確保“消費資本”不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因為:一是,我們手中的錢會越花越少;二是,我們賺錢會越來越難;三是,競爭越來越激烈與殘酷;四是,我們手中的錢、貨幣與資本,均屬於一次性購物消費的“消費資本“,且被嚴重歧視和嚴重地被區別對待了。即我們手中的錢、貨幣或資本,則完全不同和有別於富人資本、金融銀行資本、生產資本、貿易流通資本、商業資本。

也就是說,如上的錢、貨幣或資本,其均可以可持續地週轉、流通、交易、購買、消費、分配、再分配、升值與增值等,且在週轉與流通一圈或多次後還能夠“再週轉與流通和迴流到各自的手中”。然而,我們8O~90%的城鄉居民(消費者即普通老百姓)手中的錢、貨幣或資本,卻僅只有“購買與消費”這兩種職能及作用。即只要“被花出去和投出去”,便永遠不再屬於自己了!換句話說,就是:“肉包子打狗一一有去無回了“!所以,我們老百姓手中的錢只能是越花越少,永遠賺的不夠花的!因此,無論大家怎麼努力、辛苦與勤勞和拚博,想成為真正的有錢人與富人,卻是很難很難的!

因此,我們作為普通老百姓,要想真正的成為有錢人與富人,或者是想真正地突現“全民共同富裕”。那麼,我們則就必須改變我們手中的錢、貨幣與資本的職能及作用。也就是說,必須要讓我們普通老百姓即最廣大城鄉居民(特別是我們最廣大農民兄弟們)手中的錢、貨幣或資本即“購物消費資本”,均能夠同富人的資本、金融銀行資本、生產資本、貿易流通資本、商業資本一樣,皆能夠與可持續化地週轉與流通起來,甚至還要能夠享有同等的條件與機會及可能在“週轉與流通”一圈或多次後,還要最後“流轉回到各自的手中”並升值與增值。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或不能實現這一目的,抑或是其手中的“購物消費資本“仍然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和“遭歧視與區別對待”。那麼,我們大多數人或最廣大城鄉居民(老百姓)就只能永久地是溫飽者、小康者或貧窮與貧困者。而且,手中的錢只能是越花越少,甚至隨時都有可能在一夜之間再返貧與返困。


確保“消費資本”不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因此,如何才能實現這種改變呢?對此,我們給出的意見和研究成果及建議是:所有國民或社會成員(城鄉居民與消費者),人人只需要與1+2~6位好友或城鄉居民(消費者),終生一次性或自發、自覺地團結、合作、拼團、組成一個個自由與獨立,且“你中有我或我中有你”的“購物消費共同體、權益共同體、利益共同體、持續拼團學習共同體、精準互助幫扶共同體、工資與收入分配及再分配共同體和拼團購物消費命運共同體“等等,並自覺接受企業及平臺企業化、市場化、社會化、法治化地統一組織、調度、管理和指揮,同時領取相應地“拼團購物消費工資”與領取”持續拼團學習激勵工資”等。那麼,我們所有城鄉居民(消費者或普通老百姓),就均能日趨輕鬆實現個人與家庭的財務自由和“共同富裕”與在現有國情或在現實社會生產力(人均GDP)條件與基礎上的“全民同步共同富裕“和“各盡所能與各取所需“了!

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


確保“消費資本”不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①因為人人團結、合作、拼團、組合成1+2~6人或1+N個人的購物消費共同體或權益、利益共同體、持續拼團學習共同體、工資及收入分配與再分配共同體等。那麼,我們原來分散與碎片化的購物消費貨款或錢、貨幣與資本,就突然成為了1+2~6倍或1+N倍的“購物消費貨款及資本”。

②當人人購物消費或持續拼團學習時,或其手中的“購物消費貨款及資本”均擁有了1+2~6倍或1+N倍的資金及資本在“週轉與流通”時,那麼,也就是說任何人手中的錢、貨幣或資本,其實也就都具有了金融銀行資本的性質、職能及作用。也就是說,具備了可持續週轉與流通的條件、基礎及可能和資金與資本的“流通扛杆與規模“。換句話說,人人就均擁有了1+2~6倍或1+N倍的資本規模及槓桿。而不僅僅仍只是過去“分散、自由與獨立且沒有任何競爭力“的“個我消費資本”。

③人人與1+2~6人或與1+N個人的團結、合作、拼團與組合或購物消費及持續拼團學習,則決定了只要包含在一切社會分工生產勞動成果(產品或商品)及其服務中的剩餘價值及利潤或知識產權收益等,其市場批零差收益及利潤,只要最高在50%以上,最低在20%以上。那麼,任何人的每一次購物消費貨款及其資本或者是持續拼團學習費用,則就均具備條件與機會及基礎與可能,“實現100%~120%的可持續週轉與流通和可持續迴流到各自手中的條件及可能性。而且,是無可質疑與懷疑的!也就是說,人人每花出去100元,其就有條件與基礎及可能最少“週轉與流轉回100元或120元甚至更多。


確保“消費資本”不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④因此,人人團結、合作、拚團、組合成1+2~6人或1+N個人的購物消費共同體、權益及利益共同體、持續拼團學習共同體、工資及收入分配與再分配共同體、精準互助幫扶共同體和拼團購物消費命運共同體等,就是我們每一個人欲實現個人及家庭財務自由和共同富裕之最為重要的責任與使命及擔當!更是其在社會分工生產勞動與服務條件下最為基本的社會生存條件和社會共同體基礎。因為,人作為自然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自由、獨立的個體。但是,人若作為社會人,那麼,我們每一個人則必須要與他人或與1+N個人團結、合作、拼團、組合成最基本的社會共同體及權益共同體與利益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特別是人人每天都要參與、都能夠參與和必須參與的購物消費共同體!

而且,人人只有擁有和組合成了這樣的社會共同體與購物消費共同體,我們手中的錢、貨幣或資本即“消費資本”,才不會遭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有條件與基礎及可能“可持續地週轉與流通”,和在週轉與流轉一圈與多次後“再週轉與流轉回到我們每一個人的手中,且升值與增值”。也就是說,我們每一個人手中的錢、貨幣或資本,才具備同富人資本、金融銀行資本、生產資本、貿易流通資本與商業資本等,同樣的職能、價值及作用。換句話說,我們才有可能真正成為富人與有錢人,或成為一個讓自己手中的錢、貨幣與資本皆能夠可持續週轉與流通和不斷被收回且升值與增值的富裕人群與共同富裕的人群!才能真正實現個人與家庭的財務自由:即每花出去100元或更多,則均具備條件與機會及可能將其100%收回並升值與增值等!


確保“消費資本”不受歧視與區別對待,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同富裕

(本文原創。作者:牛言。本文摘自作者著作手稿《共富方略》、《構建:全民福利保障國家》、《內需消費型中國:無法遏阻的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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