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走出家門消費!聊城將發放1000萬元電子消費券

魯網4月20日訊(記者 閆雲倩)

20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獲悉,聊城將發放1000萬元電子消費券,鼓勵市民走出家門消費。

鼓勵走出家門消費!聊城將發放1000萬元電子消費券

聊城市商務投資促進局二級調研員耿冰天介紹,此次發放的消費券為電子消費券,金額共計1000萬元,分為購物消費券、餐飲消費券兩種類型。購物消費券總額度為450萬,餐飲消費券總額度為550萬。包括面值100元購物消費券0.5萬張,面值50元購物消費券2萬張,面值20元購物消費券15萬張;面值50元餐飲消費券2萬張,面值20元餐飲消費券20萬張,面值10元餐飲消費券5萬張。

單筆購物消費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100元消費購物券;單筆購物消費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50元消費購物券;單筆購物消費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20元消費購物券;單筆餐飲消費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50元餐飲消費券;單筆餐飲消費50元以上(含5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20元餐飲消費券;單筆餐飲消費30元以上(含3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10元餐飲消費券。各類消費券不找零、不可重複使用,每筆消費限用一份消費券。

耿冰天指出,活動共分兩期進行:第一期活動時間為4月27日—5月6日,第二期活動時間為5月14日—5月24日。第一期活動發券時間為4月27日、28日共二天,總共發放電子消費券22.3萬張,金額505萬元。4月27日中午12點發放面值100元購物消費券0.2萬張,面值50元購物消費券0.5萬張,面值20元購物消費券4萬張,面值50元餐飲消費券0.5萬張,面值20元餐飲消費券5萬張,面值10元餐飲消費券1萬張;4月28日中午12點發放面值100元購物消費券0.1萬張,面值50元購物消費券0.5萬張,面值20元購物消費券3.5萬張,面值50元餐飲消費券0.5萬張,面值20元餐飲消費券5萬張,面值10元餐飲消費券1.5萬張。第一期活動的兩天內,6種消費券每人僅限領一份,先領先得。第二期活動發券時間為5月14日、15日共二天,總共發放電子消費券22.2萬張,金額495萬元。發放程序和使用方法與第一期活動相同。

聊城市大數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躍田介紹,只要是在聊城工作、生活、學習、旅遊的人員均可以領取消費券,不對戶籍、地域等進行限制,但是必須通過“我的聊城”APP實名註冊認證並通過微信核驗;通過兩次認證,避免出現一人領取多張的情況。從商家方面來說,在聊城市註冊登記的銷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並且在微信開通了微信支付商業版的購物、餐飲行業的主體均可以參與本次活動。

“我的聊城”APP為本次消費券發放活動領取平臺入口。市民可在各大應用商店下載“我的聊城”APP,通過公安部人臉識別、支付寶、微信等實名註冊登錄,進入消費券領取頁面。在活動規定時間內,打開“我的聊城”APP,通過點擊“聊城市消費券領取入口”即可跳轉至本次活動領券小程序進行領券。市民領取時,每個週期僅可領取一份消費券。

李躍田強調,消費券發放和領取原則有兩條:一是先領先得,在一個週期內每人只能領取一份消費券,不能重複申領;二是本次活動財政補貼發完即止,活動結束後未使用部分統一由政府發放賬戶進行回收。

此外,購物消費券的使用範圍為可用微信商業支付的聊城市轄區內銷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線下到店消費時,通過微信支付方可使用。市民在使用微信付款時,滿足消費券使用金額部分,消費券自動生效,抵價相應金額。財政補貼資金及市民個人消費資金直接劃入商家賬戶。消費券不找零、不可重複使用,每筆消費限用一份電子消費券。可同時兼容商家的其它優惠活動。消費券須在有效期內使用,逾期作廢,不予補償。

餐飲消費券的使用範圍為可用微信商業支付的聊城市轄區內各餐飲企業。線下到店消費時,通過微信支付方可使用。市民在使用微信支付付款時,滿足消費券使用金額部分,消費券自動生效,抵價相應金額。財政補貼資金及市民個人消費資金直接劃入商家賬戶。消費券不找零、不可重複使用,每筆消費限用一份電子消費券。可同時兼容餐飲企業的其它優惠活動。消費券須在有效期內使用,逾期作廢,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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