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軟件名稱搶注拯救記

APP軟件名稱搶注拯救記

作者 | 陳軍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律師、專利代理人

這起案件代理經過,我多次在線下和律師同行及相關行業經營者聊過,應部分聽眾要求,今日成文。如此,一來整理案件代理經過,不無裨益;二來故事公之於眾,對同行APP經營者或許有所幫助。

故事發生在二零壹八年七月的某個週末早晨,還在睡夢中的我,被一個陌生來電吵醒。炎炎夏日,加之週末,我慵懶得接通了電話,聽口音手機那頭是一位年青小夥,在確認我是知識產權律師後,開始吧啦吧啦訴苦他的故事:

小夥是一位遊戲開發者,出於興趣,近年來開發了一款遊戲APP,在該遊戲APP平臺上,所有遊戲開發者可以將自己開發的遊戲放在上面,供遊戲玩家下載娛樂。這個遊戲APP平臺一定程度類似於淘寶平臺,遊戲開發者類似於淘寶平臺上的店鋪經營者。小夥的遊戲APP平臺,在各大手機應用軟件平臺都能下載到,比如360、百度、騰訊等平臺。通過小夥的不懈努力,遊戲APP平臺近年在行業內已具一定知名度。

小夥近期遇到一件煩心事是什麼呢?同在遊戲行業的廈門一家公司,揹著小夥做了兩件事,第一件事,將小夥遊戲APP名稱申請註冊商標,核准註冊類別也與遊戲相關,小夥發現時,商標註冊申請尚未公告,廈門公司手裡持有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第二件事,廈門公司以小夥遊戲APP名稱進行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且已拿到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廈門公司在做完上述兩件事情後,拿著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向各大手機應用軟件平臺投訴,聲稱小夥遊戲APP既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同時也侵犯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部分手機應用軟件平臺收到廈門公司投訴後,竟然有部分平臺下架了小夥的遊戲APP。此外,廈門公司還在各大手機應用軟件平臺以同樣名稱上線遊戲APP。

怎麼辦?怎麼辦?這是小夥電話裡問得最急切的問題。

對於陌生電話諮詢,我向來有幾個原則,其一,不會在電話裡具體給出明確解決方案,畢竟律師是腦力勞動者,尊重知識,培養公眾付費諮詢的習慣,是律師行業全體律師所負有的責任義務;其二,約其面談,但需付費諮詢,主要是藉此篩選那些確定需要委託律師的客戶。在我提出要求後,小夥也欣我然同意到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當面付費諮詢。時間約在當天下午,根據小夥的介紹,廈門公司有惡意搶注及投訴的嫌疑,如何保護小夥APP的權益,在小夥確定委託我作為案件代理人後,我制定如下案件代理思路:

首先,以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知名商品(小夥APP主要是為遊戲開發者提供平臺服務)特有名稱作為保護依據,請求法院判令廈門公司立即停止在各大手機應用軟件平臺遊戲APP的運營;同時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賠償小夥經濟損失。問題又來了,如何證明小夥APP是“知名商品”及“特有名稱”呢?為此,針對知名商品,我向法院主要提交了:1.第三方平臺統計的小夥 APP連續近三年每年每月的下載量,裝機量等數據;2.小夥經營 APP期間每月向電信部門支付的租賃服務器及寬帶費用;3.第三方權威統計平臺所公佈的遊戲APP類別上,小夥 APP的排名;……同時,也向法院說明了小夥 APP名稱的特有性。

其次,關注廈門公司商標註冊進展,一旦商標註冊公告,在公告異議期內,小夥第一時間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異議,以給前述民事訴訟騰出時間與空間。

上述兩點代理思路關係為:爭取第一時間取得生效民事判決,我方一旦勝訴,勢必在民事判決中會認定小夥遊戲APP名稱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基於此事實認定,我方將生效判決作為商標異議證據向商標局提交,認為廈門公司侵犯了我方在先權益。

後續案件進程中,一審法院先行做出判決,完全支持我方訴請。廈門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上訴期間,廈門公司前述所提商標註冊申請進行了公告,我方以第一時間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異議,並提交了一審判決書作為異議證據。雖然判決未生效,但商標異議審查期限內,二審判決也應該會出來,屆時我方向補充提交生效判決證據。此外,根據實務經驗,商標局在收到未生效判決時,通常情況下也會等二審判決結果,再行作出商標異議審查結果。

案件上訴到二審法院後並進行了開庭審理,後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進行了調解,承辦法官在調解過程中向廈門公司給出判決結果對我方有利的傾向性意見。廈門公司此時已知大勢已去,一方面商標註冊被提出異議正在審理中;另一方面二審判決極有可能會維持,並面臨著賠償。基於二方面的壓力,雙方最終均做出妥協調解方案:1、廈門公司將被異議商標無償轉讓給小夥;2、小夥放棄一審判決要求廈門公司的判賠;3、廈門公司撤回二審上訴案件,一審判決立即生效。至此,我方撤回了商標異議申請,雙方第一時間向商標局共同辦理了商標轉讓手續。

此案,我從接受小夥委託到結案整整持續了一年多時間,但只要訴訟代理思路正確,時間再久,最終吹響勝利號角終歸是我的客戶。後續和小夥聊天時,小夥說在找我們前,不能和其他律師同行諮詢交流過,但給出的解決方案均不具有可操性。是的,畢竟法律依據的選擇適用,商標異議程序的啟動,調解協議如何擬定,及商標轉讓中所存在的風險,大到案件代理思路,小到具體細節處理,非商標專業律師所能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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