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奪公章事件:一開始的股權各半,是為逼宮埋下的炸彈

1.事,應該都已經知道了。

2.慶餘年第二季還沒開拍,慶渝年第二季已經上演。

3.4月26日,李國慶帶人到噹噹網辦公區“搶”走了公章,宣佈全面接管噹噹。4月27日,李國慶又發微博,要把這些章白天綁在褲腰帶,晚上放在被窩裡。李國慶,要奪權。

李國慶奪公章事件:一開始的股權各半,是為逼宮埋下的炸彈

4.公章,只是公司對外的權力象徵。股權,才真正決定公司歸誰控制。

5.要吃明白這個瓜,我們要知道:李國慶和俞渝的股份,到底各佔多少?李國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自己為噹噹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決議俞渝不再擔任噹噹執行董事,到底是否有效?

6.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李國慶持股27.5%,俞渝持股64.2%。

7.顯然俞渝所佔比例已經超過半數。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大部分事項,俞渝都可以直接決定。如果俞渝不同意,李國慶沒有辦法做出成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決議。

8.但這是按照《公司法》的規定。

9.李國慶可不這樣看。他認的是《婚姻法》。他和俞渝所持有的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兩人鬧離婚,股權應該平均分配。李國慶和俞渝,應該各佔45.85%的股份。

10.再聯合中小股東的股份,李國慶說我的持股比例已經過半,因此可以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

11.所以這件事的本質,是《公司法》和《婚姻法》的交織。

12.我斗膽猜測,李國慶是想通過“奪章事件”,能奪回噹噹的控制權最好。最差的情況,也是要拿回自己一半的股份。

13.這件事的最後走向,需要專家認定,甚至法院判定。

14.看完這兩口子吵架,我有一種深深的感覺:別光看熱鬧。別光看熱鬧。別光看熱鬧。這樣的股權糾紛,千萬不能發生在自己頭上。

15.李國慶和俞渝事件,給了創業者們至少兩個提醒。

16.第一個提醒,是股權的“大而不獨”。

17.大,是公司第一股東的股份,不少於50%。

18.很多人剛開始創業,不好意思說股份誰多誰少。那就股份均分,你好我好吧。夫妻兩人,50:50吧。兄弟三人,3:3:3吧。

19.請問,這樣的股權結構,誰是領導?誰是領袖?誰是真正的話事人?

20.噹噹從紐交所退市,完成私有化後變成了夫妻店。李國慶同意和俞渝的佔股比例變成五比五。一開始的股權各半,是為未來逼宮埋下的炸彈。

21.不獨,是公司第二股東的股份,不少於10%。

22.很多人說我要大,那佔98%的股份吧。另外兩個人,各佔1%,意思一下。

23.天啊!請問,你會找一個比你弱98倍的人創業嗎?如果連10%的股份都不給,說明現在的合夥人不夠強,也說明你連找到好合夥人的能力都沒有。

24.好的股權結構,可以是7:2:1,可以是6:3:1,可以是6:2:2,也可以是5:3:2。

25.但如果結構不對,什麼都不對。

26.第二個提醒,是合夥前先談好散夥。

27.羅胖、脫不花和快刀三個人在第一天創業時,就立下了一個“散夥協議”。如果有人不能全力以赴了,或者另外兩人舉手說你對公司沒有價值了,你必須無條件退出公司,把股份交出來,由另外兩個人進行分配。

28.合夥之前,談好怎麼散夥。分配股權時,明確股權的退出機制。

29.把醜話說在前頭,鐵面無私坐下來談。離婚如果困難,結婚就要慎重。想好怎麼分手,才能更好戀愛。

30.否則,就會像李國慶和俞渝那樣,最後可能要到法庭上去談。

31.希望噹噹作為一家早期優秀的互聯網公司,最後能妥善處理。也希望所有的創業者,不會攤上這樣的合夥人和麻煩。

32.魔幻的2020。太魔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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