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園挺住!多地出臺幫扶政策助幼兒園渡過難關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不少行業帶來衝擊,幼教行業也沒能倖免。由於許多省市幼兒園的開學時間一延再延,園所沒有收入,但每月的房租、物業、人員工資等仍需支出,這讓園所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

近日,教育部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扶持工作。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浙江、重慶、陝西、廈門、山東、合肥等地也陸續推出對應的具體幫扶政策,幫助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度過“寒冬”。

民辦園挺住!多地出臺幫扶政策助幼兒園渡過難關

北京:提前一次性預撥上半年生均定額補助

一、按時足額髮放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

經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且符合市級財政補助條件的民辦普惠性幼兒園,按照2020年1月的在園幼兒數,將2020年1至6月的生均定額補助給予一次性預撥,保持園所和教職工隊伍穩定。

二、幫扶民辦非普惠性幼兒園

對運轉困難且在解決區域“入園難”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民辦非普惠性幼兒園,按照班數給予幫扶。

教育行政部門鼓勵具備條件且有意願的民辦園轉普,轉普的各項補助從2020年1月撥付,保教費從2020年1月按照普惠園價格收取,轉普後退還幼兒家長相關費用。

相關措施適用於經各區教委審批的民辦幼兒園(含備案的社區辦園點)。相關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體措施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結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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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官網)

上海:統籌支付購買學位費用

一、鼓勵減免房屋租金

民辦托幼機構租賃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和行政事業單位自有房屋辦學的,在疫情防控期間減免租金。租賃集體資產經營用房的可參照執行。鼓勵其他各類出租主體減免租金。對間接承租的民辦托幼機構,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確保其最終受益。主動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非營利性民辦托幼機構減免房屋租金的申請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統一受理,協調有關部門推進落實。營利性民辦托幼機構減免房屋租金按照“惠企28條”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疫情防控期間,鼓勵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民辦托幼機構加大信貸投放,降低貸款利率,提高貸款效率。對於2020年1月25日以來貸款到期、受疫情影響存在暫時困難、發展前景良好的民辦托幼機構,銀行結合機構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適當給予貸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罰息等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三、統籌支付購買學位費用

對提供小區生學位的民辦幼兒園,各區根據民辦幼兒園提供學位的數量以及本區購買服務的標的,在疫情防控期間統籌支付費用,緩解民辦幼兒園的資金困難。

四、給予職工培訓費補貼

在疫情防控期間,民辦托幼機構對本單位職工開展的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照經備案認可的培訓成本的95%給予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個培訓項目實際補貼的培訓費用最高不超過600元。

此外,各類民辦托幼機構可參照“惠企28條”有關規定,申請延期申報納稅,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時間、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優化職工聘任機制、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等政策。區教育局等主管部門對民辦托幼機構防疫工作加強指導,積極暢通民辦托幼機構防疫物資配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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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

廣州:享受金融扶持、減稅降費等優惠待遇

一、減輕租金負擔

對承租市屬、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用於線下實體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3月份的物業租金,視疫情情況可減半收取4、5月份的物業租金。

鼓勵各區引導集體物業、非國有企業和個人業主減免租金或允許延期、分期繳租。

二、減輕“五險一金”負擔

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1%(期限不超過2021年6月),或申請暫緩繳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住房公積金(已繳存的除外)。

階段性調整失業保險浮動費率至2021年4月底,原繳費係數為0.6的下調為0.4,原繳費係數為0.8的下調為0.6。

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50%至2021年4月底。

從2020年2月起,參照中小微企業的,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參照大型企業的,減半徵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減輕稅費負擔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認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至1%。

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欠費清繳期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加大金融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根據企業申請,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和低收費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安排,付息可延期至6月30日,並免收罰息。

協調商業銀行適當放寬受疫情影響企業不良貸款的認定標準,對疫情期間違約滯後還款的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和低收費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實行分層分類管理,逾期90天以內抵質押類社會組織貸款可考慮不劃入不良。

五、加大穩崗支持

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和低收費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和低收費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數確定,或按6個月社會組織及其職工應繳納社保50%的標準確定。

六、加大財政支持

將2020年預算擬下達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50%提前下達給各民辦普性幼兒園。

民辦教師從教津貼、生均補助經費等提前下撥。

七、加大政策扶持

審慎認定失信行為,充分考慮疫情對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的影響,謹慎認定聯合懲戒“黑名單”,合理設定整改期限。

推遲年檢時間,民辦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確有困難可申請延遲年檢。

(來源:廣州市教育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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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措並舉破解疫情期間運行資金問題

深圳市教育局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民辦幼兒園幫扶工作的通知》,多措並舉幫民辦幼兒園破解疫情期間運行資金問題。

《通知》要求,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要抓緊時間,劃撥本學期普惠性民辦園獎勵性補助經費,適當調整使用比例,重點保障教職工薪酬發放。各地還要儘快發放上學期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儘快為民辦幼兒園劃撥等級評估獎勵等政府獎勵資助經費。

《通知》明確,未享受政府和國企物業租金減免政策的普惠園,可將補助經費用於支付疫情期間園舍租金,總額不超過全年補助經費的40%。深圳允許運行經費緊張的普惠園,適當提取本園共管賬戶上繳的辦學經費,用於疫情期間教職工薪酬、園舍租金,提取比例由各區確定。各民辦幼兒園按有關規定,及時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網,查詢本單位是否屬於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對象。符合要求的,可享受企業養老、失業、工傷等3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減免政策。

《通知》提出,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要結合實際,幫助各民辦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物資設備配備,向普惠園、存在實際困難的其他民辦幼兒園適當傾斜。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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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效落實各項減免和補貼政策

一、及時給予財政補助等臨時性支持

對無法正常開學的民辦學校(不含獨立學院,下同)、幼兒園,各地應結合實際及時給予臨時性支持,尤其是按學期收費2020年延遲開學而暫無學費收入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可採取一次性預撥、年終清算等方式給予補助,支持疫情下辦學辦園和教職工薪酬支出所需。

二、有效落實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減免等政策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當地人力社保、稅務等相關部門,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局浙江省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幫助民辦學校、幼兒園落實政策,根據學校性質分別兌現免徵或減半徵收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減半徵收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等政策;受疫情影響出現嚴重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三、積極落實房租減免補貼政策

各地要貫徹《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對於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辦學的民辦學校、幼兒園,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免收租金等實施細則。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減免租金,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給予補助。

四、統籌做好物資供應等工作

各地要落實好《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教育廳轉發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時有效地將轄區內民辦學校、幼兒園納入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加強通盤考慮,統籌做好防疫物資的調配、供應工作,尤其要提供平價的防疫物資採購申購渠道。各地要充分評估疫情對民辦學校、幼兒園帶來的影響和衝擊,主動研判形勢,及早謀劃方案,重點了解開學復工、物資供應、職工薪酬、隊伍穩定、學生(幼兒)資助、房租減免等工作,對存在困難的,要落實專班專人,及時協調並採取有效措施給予幫扶,確保辦學辦園穩定。

(來源:浙江省教育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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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享受金融扶持、減稅降費等優惠待遇

重慶市教委負責人介紹,受疫情影響,部分民辦學校因延期開學無法收取學費,同時須照常支付教師薪酬、辦學場地租金等支出,維持學校運轉較為困難。為此,重慶市將按照2020年1月各民辦中小學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在校(園)學生數,以2020年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的50%預撥生均公用經費,各民辦高校按2019年10月底在校全日制學生數(不含高職擴招學生)和相應生均經費補助標準的50%預撥,年檢結束後進行清算。

同時,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重慶將適當延遲對民辦學校的年檢工作。參照國家和重慶市出臺的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係列政策措施,民辦學校還可享受辦學場地租金減免、延期納稅、社會保險費減免和金融支持等政策。

重慶市還提出,將民辦學校納入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在開學復工、物資供應、學生資助等方面將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通盤考慮,減少疫情帶來的影響,確保學校辦學穩定。

(來源: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官網 新華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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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020年3月至4月房租補助

一、落實學前教育經費

各市(區)要抓緊分解下達省級財政安排的學前教育公用經費補助資金,足額落實本級應承擔的資金,及時撥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安排的公用經費補助可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臨時用於疫情期間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等方面支出。鼓勵具備條件的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轉為普惠園,轉制後,財政、教育部門按現行政策規定給予支持。對於運轉困難、規模較大且在解決區域入園難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民辦非普惠性幼兒園,各市(區)可根據財力實際,給予支持。

二、減免相關費用

免徵民辦幼兒園水利建設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民辦幼兒園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民辦幼兒園,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參保教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三、減輕房租負擔

鼓勵各市(區)和有關單位參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穩定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020年2月免收房租,3月至4月房租減半。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各市(區)可在陝財辦教[2019]253號文件下達的中央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預算額度內,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020年3月至4月房租補助。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區)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落實情況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

四、加大信貸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運轉困難的民辦幼兒園,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到期還款困難的民辦幼兒園,給予展期或續貸。有條件的市(區),可以採取貼息等適當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向普恵性民辦幼兒園提供貸款。

五、落實資助政策

各市(區)要足額撥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生活補助資金。民辦幼兒園要按照我省資助政策要求,及時發放生活補助資金,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的保教活動不受疫情影響。

六、統籌防疫物資保障

將民辦幼兒園納入疫情防控工作體系,統籌做好防疫物資的調配、供應工作。各市(區)財政、教育部門使用中央財政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購置疫情防控物資、設施設備時,應適當考慮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來源:陝西省教育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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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提前撥付70%的財政分級補助資金

廈門市教育局3月6日出臺《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有關工作的通知》,說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教學、撥款和收費辦法。

《通知》針對疫情防控期間一些普惠性民辦園遇到資金困難等情況提出資助辦法。《通知》指出,按照本市普惠性幼兒園2019年秋季學期符合補助條件的註冊幼兒數,提前撥付70%的財政分級補助資金,各區教育局於3月10日前完成撥付,差額於學期末結算。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區加大對民辦園的穩崗扶持和招工補貼,給予未裁員的民辦園或招收首次來廈教職工的民辦園一定資金補助。

民辦園承租政府資產性經營用房的可按照《廈門市財政局關於貫徹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減免租金。此外,民辦園依法享受市政府及其他部門的相關優惠政策。

(來源:廈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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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完善學前教育資金管理模式,建立省級綜合獎補機制

為更好調動市縣發展學前教育積極性,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緩解“入園難”“入園貴”問題,2020年省財政調整完善學前教育資金管理模式,建立省級綜合獎補機制。

一、增加資金規模

安排學前教育獎補資金7億元,比上年增加2.5億元,增長56%。資金切塊下達各市、省財政直管縣,由各地統籌用於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落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政策等方面。

二、完善分配因素

健全“因素法”資金分配體系,將各地公用經費政策落實情況、市縣學前教育投入、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學前教育等因素新增納入資金分配,進一步強化資金政策導向,放大財政資金激勵功能和槓桿作用。

三、放寬使用範圍

該項資金使用範圍由現行主要用於擴大學位資源,放寬至可由市縣結合實際統籌使用,允許用於落實公用經費政策等方面,賦予市縣更大自主權。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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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補貼類獎補資金,可按照2019年秋季獎補數額兌現

一、統籌防疫物資供應

把民辦學校納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體系,統籌做好防疫物資的調配、供應工作,提供口罩、消毒液、額溫槍等防疫物資採購申購渠道。市財政局安排的扶持民辦學校專項經費,可由各民辦學校用於本校疫情防控物資、設備採購等支出。

二、落實學前教育經費

2020年春季市級學前教育補貼類獎補資金,可按照2019年秋季獎補數額兌現給受獎補的幼兒園,獎補資金可臨時用於疫情期間幼兒園人員工資等支出週轉。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可從中央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中統籌安排,保障普惠性幼兒園平穩運轉。教育行政部門鼓勵具備條件的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轉為普惠園,轉為普惠園後獎補資金從2020年春季學期兌現撥付。

三、開展疫情防控培訓

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疫情防控培訓,按“一校一案”原則指導民辦學校落實“三案九制”。民辦學校開學前,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如隔離室的建設、使用,食堂、室舍的衛生防護,測溫儀、消毒液等使用操作規程等,進行應急演練,切實做好防疫工作。

四、減免社會保險費用

對不裁員的企業性質參保民辦學校,按照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自2020年2月起,對民辦學校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減徵期限為3個月。

五、依法延調稅款

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民辦學校,可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

六、減輕房租負擔

對承租國有資產或街鎮、開發區社居委集體資產辦學的民辦學校,給予3個月租金免收;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民辦學校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加大信貸支持

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困難的民辦學校,給予無還本續貸或展期;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民辦學校,貸款利率在原有基礎上下浮10%以上。駐肥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滿足民辦學校合理融資需求。

八、保障困難學生就學

對受疫情影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民辦學校在相關學生資助政策規定的範圍內,可調整其國家資助的檔次;學校按照學費收入5%比例提取的校內資助資金,可用於學生學費減免或生活補助,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就學。

(來源:合肥市教育局官網)

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讓我們攜手並進,化壓力為動力,眾志成城、共克難關,“億”“童”迎來幼教行業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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