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阿喀琉斯,你到底行不行啊?


文 | 登山者


看過電影《特洛伊》的人,都會對布拉德-皮特飾演的阿喀琉斯印象深刻。到底真正的阿喀琉斯有沒有那麼英俊神武,我們不得而知。但藉由《荷馬史詩》裡的記載,這位英雄除了腳踝是唯一命門外,可謂刀槍不入,並且憑藉一已之力扭轉了特洛伊的戰局,堪稱戰神。


但在古希臘哲學家芝諾(Zeno)的眼裡,這位戰神卻根本不值一提,甚至還追不上一支烏龜。這是怎麼回事呢?我們不妨戲仿“伊索寓言”的體例,來講一講阿喀琉斯與烏龜的故事。


  • 1


一天早晨,阿喀琉斯正在軍營裡晨練。忽然,他看見不遠處,一支烏龜正在地上慢慢悠悠地爬著。烏龜爬的有板有眼,搞得好像也在跑操似的。阿喀琉斯很好奇,走上前去,問道:“烏龜,你這爬來爬去的,幹什麼呢?”


“我在練習跑步。”烏龜說道。


“什麼?!你在練習跑步。你還想當世界冠軍啊?”阿喀琉斯忍不住嘲笑道。


烏龜說:“你別看不起人。你還不一定跑得過我呢!”


阿喀琉斯說:“笑話!我一堂堂大英雄,豈能追不上你這小小烏龜?!”


烏龜說:“你不信?好,你看到前面那棵大樹了吧?離咱們倆剛好100米。既然你說你跑得比我快,那你就等我爬到那棵大樹跟前,再開始追我。我敢打賭,你肯定追不上我。”


阿喀琉斯笑道:“你這隻狂妄自大的烏龜,別說先讓你跑100米,就是先讓你跑1000米,我也能追上你。我問你,你1秒鐘能爬幾米遠啊?”


烏龜說:“我拼盡全力,1秒鐘也能爬1米呢。你比我快又怎麼樣?我告訴你,只要你讓我先爬100米,你永遠別想追上我!”


阿喀琉斯說:“你當我小學沒畢業啊?我1秒鐘至少能跑10米,就算你1秒鐘能爬1米,等你到了樹那,我才開始追你,我跟你之間也不過距離100米。用100米除以咱倆的速度差,也就是9米每秒,我會在11又9分之1秒後追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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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龜說:“你也就小學生水平了。不是這麼算的。你看,等我爬到那棵樹底下,你開始追我;你從這跑到那棵樹底下,根據你的速度,你用了10秒鐘,在這10秒鐘,我從樹那往前爬了10米,這時咱倆的距離從一開始的100米縮短成了10米;又過了1秒鐘,你往前跑了10米,我又往前爬了1米,這時,咱倆的距離又縮短成了1米;又過了0.1秒,你往前跑了1米,我往前爬了0.1米,咱倆的距離又縮短成了0.1米;再過0.01秒,你往前跑了0.1米,我往前爬了0.01米,咱倆的距離又縮短成了0.01米… …


也就是說,每次你跑到我上次經過的地方,咱倆的距離都縮短成上次距離的10分之1。但不管這距離有多小,它都不可能等於0。所以說,你永遠都追不上我。”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阿喀琉斯心想:好像是這麼回事啊。可我怎麼可能追不上一隻烏龜呢?簡直是荒唐!那到底是能追上,還是追不上呢?他陷入了沉思。


就這樣,烏龜給阿喀琉斯留下了一個難題,任憑他在晨風中凌亂,自己慢慢悠悠地爬走了。


  • 2


這就是著名的“芝諾悖論”。


估計芝諾自己也沒有想到,他提出的這個悖論,竟然困擾了後世的哲學家和數學家們近兩千年之久。實際上,不管是在數學初生的古希臘時代,還是在微積分業已誕生的近代,根據生活經驗,人們都能確信,阿喀琉斯是一定能追得上烏龜的。但是在近代數學,特別是極限論、級數論嚴格建立之前,人們無法有效地駁斥烏龜的謬論。而當人們真正掌握極限的內涵以後,烏龜的謬論也就不攻自破。


在此之前,我們可以通過一道經典的小學數學應用題,來初步瞭解什麼是極限和級數。進而,我們將給出對烏龜的駁斥。


一位獵人帶著自己的獵狗去看望朋友,朋友家在5公里之外,獵人每小時能走5公里,獵狗每小時能走25公里。出發的時候,獵人要求獵狗在前面先走,不要等自己,但跑到朋友家時就掉頭,迎接自己,狗狗返回途中遇見獵人了,就掉頭再往朋友家跑,如此反覆,直到獵人到達朋友家。問:在此過程中,獵狗一共跑了多遠?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我現在還記得,20幾年前,我的小學老師是這樣教我們解決這個問題的:不要管每次獵狗到達朋友的房子、再掉頭遇見獵人這個過程中,狗狗跑了多遠,要用整體思維來考慮。從題目不難知道,獵人從出發到朋友家,5公里的路,他走了1小時。而在這1小時之中,狗狗一刻不停地在跑,也就是說,在此過程中,狗狗整整跑了1小時。所以,狗狗一共跑了25公里。


而當我到了大學以後,重新回想這道題,由衷地佩服我當年的老師:他所謂的整體思維,其實是一種積分的思維。但是,他知道小學生是很難理解積分的。因此,他用一種巧妙的方法,引導自己的學生,用小學數學的知識解決了這道題。


然而,這畢竟是種“迂迴”的解法。而到了中學,掌握數列的相關知識以後,就可以對這個題目發起“正面攻擊”了。


我們把狗狗離開獵人、跑到朋友家、再回頭遇見獵人的過程,稱為一個來回。先看第一個來回。狗狗從出發點到朋友家,先跑了5公里,獵人在此過程中走了1公里(相同時間內,獵人速度是狗狗的1/5,因此距離也是它的1/5),隨後狗狗掉頭往回跑;此時狗狗與獵人相向而行,距離是5公里減去獵人走完的1公里,即4公里,狗狗與獵人將在2/15小時(4公里除以二者速度之和)後相遇,因此,狗狗回頭跑了10/3公里(2/15小時與狗狗速度之積);於是,第一個來回,狗狗一共跑了25/3公里。


第二個來回。狗狗先從與獵人相遇處,回頭往往朋友家跑,跑了10/3公里,獵人在此過程中走了2/3公里,隨後狗狗掉頭往回跑;此時狗狗與獵人相向而行,距離是10/3公里減去獵人走完的2/3公里,即8/3公里,狗狗與獵人將在4/45小時後相遇,因此,狗狗回頭跑了20/9公里;於是,第二個來回,狗狗一共跑了50/9公里。


第三個來回。重複以上計算過程,不難求得,狗狗跑了100/27公里。


第四個來回。易知,狗狗跑了200/81公里。


第五個來回,狗狗跑了400/243公里。


此時,我們已經看出來,狗狗每一個來回跑的距離都是上一個來回跑的距離的2/3。因此,我們要想求出狗狗在這一小時內跑的總距離,實際上,就是對等比數列{25/3,50/9,100/27,200/81,400/243… …} 求和,根據等比數列求和公式,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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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狗狗在這1小時內,共跑了幾個來回呢?根據題目意思,顯然是無數次,也就是說,n是趨向無窮大的。而當n趨向於無窮大時,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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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0,於是S=25。這樣,我們用數列加極限的方法,得到了和“整體法”一樣的結果。


這時,我們不難發現,這個題目的奇特之處在於,我們對無限項的數列求和,居然得到了一個有限的數值。在求解過程中,當n趨於無窮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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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值為0,是關鍵所在。


這個關鍵所在,就是高等數學的基石:

極限。而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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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數列之和,當n無窮大時,就是所謂的無窮級數。


關於獵狗問題,數學界流傳著一個非常著名的段子。一次,數學家馮-諾依曼的某位朋友向他提出了這個問題,這位“計算機之父”、有著“人體計算機”之稱的數學家,不假思索地給出了答案。朋友笑道:你肯定是用了“整體法”。馮-諾依曼反駁道:胡扯!我做的就是先算出那個無窮級數,然後再算出那個無窮級數的和。


看來,“人體計算機”果然名不虛傳。


  • 3


現在,我們嘗試用極限的辦法來駁斥烏龜的謬論。


按照烏龜的思路,阿喀琉斯之所以永遠追不上它,是因為不管二者之間的距離有多近,都不為0。也就是說,不管二者之間的距離有多小,阿喀琉斯將永遠追下去。這就意味著,當阿喀琉斯與烏龜之間每一段的距離越來越接近於0時,阿喀琉斯跑過的所有段距離的總和(無窮級數),是無窮大的(發散不收斂)。不然,如果這個距離之和是有限的話,阿喀琉斯總能追得上烏龜。


那麼,我們就來求解阿喀琉斯跑過的所有段距離的總和。顯然,這個總和是等比數列{100,10,1,0.1,0.01,0.001… …}各項之和,即: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而當n趨於無窮大時,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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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阿喀琉斯只需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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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就可以追得上烏龜。


這是從空間的角度來駁斥的。如果將阿喀琉斯跑過的每一段距離除以他的速度,則得到了他通過每一段距離所需的時間,即得到如下的等比數列:{10,1,0.1,0.01,0.001,0.0001… …} ,總時間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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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n趨於無窮大時,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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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阿喀琉斯只需要跑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秒,就可以追得上烏龜。


而這個結果,顯然,與阿喀琉斯用小學數學的辦法得到的結果一致。


或許直至此刻,依然有人會說,我知道阿喀琉斯能追得上烏龜。但是,你怎麼解釋,每一個時間段(距離段)儘管再小,都不為0,也就是說,阿喀琉斯即便與烏龜無限接近,但他就是不能追上烏龜啊!


這就涉及到兩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時空是連續的,可以無限可分的嗎?我們如何認識運動、時間的無限可分?


第一個問題,涉及到康德的第二個“二律背反”——時空既無限可分,又不是無限可分的。當然,經典力學封頂之後,我們相信,時空是連續的,物體的運動、時間的流逝都是無限可分的。然而,量子力學建立以後,我們又被刷新了“三觀”,量子態是不連續的,不是無限可分的。然而,在經典力學的時空中,運動、時間依然是連續的、無限可分的。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這是我們在哲學上解決“芝諾悖論”的第一步,即承認經典時空的連續性。


第二步,如何認識運動、時間的無限可分?實際上,運動、時間的無限可分,單純當作為無窮小量時,是沒有具體的物理意義的,只有與數學中的極限相一致的“理論”意義。歸根結底,我們不能想象感知有實際存在的無窮小的位移和無窮短的時間。然而,通過極限的運算,可以最終將這種建立在我們無法直接領略感知的無限維度上的“虛擬”變量,轉化為我們可以理解感知的有限維度的諸多“實在”的物理變量。比如,我們知道,速度的微分是加速度,而速度的積分就是質點運動的位移;曲線上,某點的切線的斜率,就是該曲線的導函數在該點的值,等等… …


經典哲學悖論 :為什麼你跑的再快也追不上烏龜?


因此,烏龜所謂的無限接近但不為0的那種情況,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儘管烏龜將阿喀琉斯追趕它的過程(運動的位移),拆分成了無數項的子過程,但這整體過程的有限性(位移是有限的),牢牢地限死了這些子過程的物理意義。而當這些子過程趨向於0時,它們的物理意義自動消解,也就不具備思辨、觀察的價值了。


至此,我們終於確信:在經典時空中,阿喀琉斯是能追得上烏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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