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專項檢查行動

根據上級院相關工作要求,本著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負責,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潔淨的成長環境。9月25日,我院以前期對學校周邊出售菸酒情況進行摸排調查為基礎,同拉薩市菸草公司業務人員、林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開展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專項檢查行動。

此次檢查,主要對學校周邊50米內有無出售香菸情況進行檢查,並對違反相關要求的商家進行法律政策的解讀及教育宣傳,要求其及時進行整改。同時,對出售菸草的商戶開展是否有無證出售菸草及菸草經營許可證過期情況進行檢查,並積極向商戶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相關法規知識,為每個商戶顯眼位置張貼了拉薩市檢察院、拉薩市煙專賣局、拉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宣傳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捲菸、電子煙”相關標誌。

此次檢查,我院對縣城所轄2所學校周邊及縣城主要街道出售菸草商戶共30家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保護,規範學校周邊經營場所規範經營,幫助經營者牢固樹立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引導經營者從自身做起,以實際行動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開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專項檢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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