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一男子屢到圖書館偷了17本圖書 被判處拘役3個月

  昨天是世界讀書日,翔安法院公佈了一起“偷書”案件。翔安一男子屢到圖書館偷了17本圖書,總價221元,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9年1月,袁某先後兩次來到翔安區圖書館友達鄰里分館(以下稱“鄰里分館”),採用撕毀圖書末頁感應芯片的方式,盜走《電工速算口訣》等圖書共計12冊(價值人民幣124元)。其間,袁某還竄至 圖書館馬巷分館,故伎重施,分多次盜走《營養師私房蒸菜》等圖書共計5冊(價值人民幣50元)。

  2019年1月21日,袁某再次來到鄰里分館,欲用上述方式盜走《食事》等共計5冊圖書(價值人民幣47元),不料被圖書管理員當場發現。情急之下,袁某將所盜圖書丟下,迅速逃離現場。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將袁某抓獲,繳獲上述被盜圖書共計17冊,記者發現袁某偷來的書涉及英語、水電技術、養生、烹飪等領域。袁某稱,“我想學習英語,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提升自己的價值。”自己偷書並不是想賣錢,而是因為喜歡看書,看到喜歡的書時總是愛不釋手,但捨不得買,才冒險偷書。

  事後,袁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後悔莫及,主動賠償馬巷分館經濟損失人民幣100元,取得諒解,並在審理期間自願預繳罰金人民幣1000元。翔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公共財物,已構成盜竊罪。考慮到袁某具有坦白、主動賠償並取得諒解、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見習記者 劉小貴 通訊員 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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