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的法律風險分析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支付方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出門不帶現金,一部手機便可走遍天下。如今,微信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項互聯網通訊工具,隨著微信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習慣用微信紅包或微信轉賬的方式來進行日常的金錢往來,但是其中的風險卻鮮為人知。

微信轉賬的法律風險分析

風險一:身份信息難以確認

微信中名稱往往使用的“暱稱”而非真實姓名,即使是真實姓名,也很難確認是其本人。僅憑轉賬記錄截圖,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目前的司法實踐主要有四個途徑來確認身份信息:

(1)對方當事人自認;

(2)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冊照片的辨認;

(3)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

(4)第三方機構即軟件供應商騰訊公司的協助調查。

風險二:缺乏完整性

微信聊天記錄往往是生活化的片段式記錄,缺乏完整性,難免會令人斷章取義,導致轉賬的性質難以確定,究竟是還款?借款?亦或是贈與?

風險三:慎用“微信紅包”

微信紅包中系統默認附有“恭喜發財,大吉大利”的字樣,容易被認定為是“贈與”,發生借貸關係時候,切記勿使用微信紅包轉賬!應當使用“轉賬”方式,並註明款項性質,如備註“借款”等字樣。 另外,戀人之間的紅包、轉賬很特殊,轉賬999.99元和1000元的性質往往可能是不同的。前者因為有特殊含義而且不符合借貸習慣,往往被認為是贈與,而後者則可能被認為是借貸。

風險四:電子證據容易被篡改,證明力不足

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證據,易編輯修改,難以保證真實性,證明效力相對較低。

綜上,較於傳統交易方式,通過微信進行轉賬的證據形式較難保存、當事人身份難以確定、舉證難且要求高。法院在審查此類證據的時候主要是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客觀性和關聯性進行,但由於網絡信息的虛擬性質,純粹的網絡信息往往不足以單獨成為定案依據,需要結合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交易歷史以及其他現實生活中的證據加以綜合判斷。

筆者建議為了降低交易風險、避免發生糾紛後出現舉證困難的局面,儘量採用傳統的借條及銀行轉賬交易的方式進行民間借貸。

即使用微信轉賬的方式,事後一定要補齊書面借款憑證。

文/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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