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父華盛頓主動交權的背後,難道僅是年事已高,精力不濟?

喬治·華盛頓是美國的開國元勳。他自1789至1797年連續兩次任美國總統,在美國曆史上擁有獨一無二的地位。

他領導獨立戰爭並取得了勝利,組建了第一個合眾國政府,確立了國家信譽。在他執政期間,促進了海上貿易發展,收回了在聯邦時期被侵佔的領土,平息了少數白人叛亂,制定了影響深遠的土地政策,並使美國國內出現和平、國際政治經濟地位明顯提高。他在國民中享有很高的聲譽

但是,在華盛頓第二任總統任期即將結束時,仍有推舉他繼續擔任總統的客觀可能,且憲法上也沒有限制,但是他不以功臣自居,斷然拒絕競選第三任總統,並於1796年9月發表了著名的《告別詞》,說服國會,告訴國民,詳細闡述他對治國安邦的見解。歷史上對於華盛頓引退給予了極高的評價,認為華盛頓敢於急流勇退,甘於淡泊名利,堪稱偉大的創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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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對於華盛頓這一出人意料舉動的真實原因,國內外許多歷史學家也進行了探討和研究,但迄今仍然眾說紛紜,沒有確切結論。原因是華盛頓無論在當時、還是在卸任以後返回他心愛的維爾農山莊時都沒有明確表露過心跡。儘管如此,歷史學家們還是根據華生平經歷進行了大膽的嘗試,以探究華盛頓拒絕連任的原委。

打破傳統的決定

1789年,華盛頓就任總統時,美利堅合眾國尚處於創業維艱的時期。當時13個州各自為政,國庫空虛,債臺高築;除了十幾個辦事員外,實際上不存在一個管理完善的中央政府;除了627名陸軍官兵以外沒有別的什麼軍隊。當華盛頓按照憲法著手建立中央政府和一套政治制度時,他就意識到:任何事情如果“被新政府成立之初確定下來,那都會具有巨大而持久的後果”。事實確實如他打破封建終身制的舊傳統確立二任退職的新慣例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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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的元首和行政首腦,由各州選民用間接選舉法選出,任期為4年。總統經參議院同意有權締結條約,經國會同意有權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和其他官量在緊急時期,總統有權採取憲法以外的非常措施。對於擁有這麼大權力的總統,憲法又未限定任職幾屆,所以當時有人擔心總統會變成終身制的變相君主,甚至連傑弗遜也說美國的總統制是君主制的“舊樣翻新”。

而事實上,華盛頓是非常忠於資產階級共和主義原則的,傑弗遜在1824年指出:“他曾一再對我說,他不惜流盡最後一滴血,支持人們反對任何想要改變憲法的共和形式的企圖。”一任屆滿時他本打算引退,後因各方勸阻未成。第二任即將結束時,他毅然決定退休了。1796年9月17日,他宣佈不參加第三任競選,他說:“儘管偏愛可能保住我的職位,我要使你們相信,在我國目前形勢下你們不能不同意我引退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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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自願退職的決定打破了歷史上長期以來形成的終身制的傳統,開創了美國總統只能任兩屆的慣例。雖然憲法並沒有規定總統只能任職兩屆,但到富蘭克林·羅斯福(1933-1945年任總統)為止,沒有一個美國總統違反這個慣例。但羅斯福之所以4次當選總統,是因為當時處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緊急時刻,在外交和軍事上特別需要連續性。1951年在共和黨推動下通過的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規定總統只能連任兩屆。這項修正案把華盛頓開創的總統連任兩屆的慣例變成了法律。

應該說,華盛頓退職的原因是複雜的,有著深刻的政治和社會背景。

複雜的黨爭

華盛傾為開國元首,在群眾中有很高的威望,但他也面臨著極大的困難和眾多的問題。各州之間在聯合之初的不同利益、統治階級內部各個集團的衝突,在華盛頓政府內部不久就反映為漢密爾頓和傑弗遜兩派之間的政見分歧。對成熟法案、建立國家銀行、消費稅、開發西部問題,他們的觀點都是相互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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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年11月,費希爾·阿姆斯寫道:“平靜存在於平滑的表面”,但“像煤坑一樣,小集團在內部成長起來了”。華盛頓認為,政治見解的分歧是不可避免的,在某種情況下還是必要的,但這種分歧不應影響國家的安定和政府內部的團結,他呼籲漢密爾頓和傑弗遜要“互相寬容”、“暫時讓”,他在給雙方的信中說:“…已經在我們面前舉起的酒杯不能因為行動的不協調而從我們嘴邊滑掉。”

事與願違,儘管華盛頓一再調停、勸解,但黨爭愈演愈烈。當第一屆總統任期快結束時,他便想退休了。消息傳出,各方都來挽留。傑弗遜對他說:“如果繼續有你領導,南北方將團結一致。”倫道夫寫信給華盛頓說:“當你的國家召喚你來管理它時,你要遐休了。若內戰再起你能待在家裡嗎?現在去驅散這些小集團(他們正在釀成大災難)比等他們以武裝面目出現時再去制服他們要容易得多。”這些話打動了華盛頓的心,他決定連任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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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盛頓第二屆總統任期內,黨爭有增無減,甚至連他本人也受到指責,間接地介入了黨爭的旋渦。發佈《獨立宣言》,同英國簽訂《傑伊條約》,遭到了傑弗遜領導的民主共和黨的激烈反對。儘管他向傑弗遜表白:“我本人並非一個黨人。我內心的第一個願望是,若黨派存在,則使他們和解。”但是,他還是被認為傾向於漢密爾頓領導的聯邦黨。

民眾的運動浪潮

與民主共和黨反對政府的政策相呼應,美國出現了人民群眾爭取民主的新浪潮。1790年左右,民間會社像雨後春筍一樣開始到處出現。從1793至1800年間,全國共成立了47個會社。他們反漢密爾頓的反民主措施。威士忌酒起義之後,華盛頓把起義歸罪於會社,譴責他們是“自封”的“邪惡”的。當時城鄉各地一提到華盛頓的名字就會發生爭吵,反對者稱他是“獨裁者”和親英派,要求撒他的職。

在這種情況下,華盛頓的思想又回到了1892年,他決定自動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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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退職的因素

第一,年事已高,精力不濟。華盛頓曾把自己比作一個“疲憊旅客”,需要“尋找一個休息之處他又說:在花費壯年時期為國家做出貢獻之後,“發現老年時期的恐懼又降臨於我”,“尋求退隱就成為必要的了”。

第二,厭倦黨派政治。華盛頓的願望始終是一個安定幸福的國家、團結協調的政府,而厭倦資產國家必然出現的黨派鬥爭,甚至認為它是對國家穩定的“危害”。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使他陷入了苦惱。他對自己所受到的惡毒抨擊憤憤不平。他說,他正被比成尼祿、公開的扒手,他已“厭倦在公開出版物中被一班低劣作品所折磨”。又說:“沒有一個人像我這樣被公共生活束縛著,也沒有一個人像我這樣虔誠地渴望退休。”

美國國父華盛頓主動交權的背後,難道僅是年事已高,精力不濟?

第三,順從公眾情緒,忠於資產階級民主原則。同時代的人和後世的學者都認為,華盛頓即使硫望下降,但仍可第三次當選。但華盛頓認為,他個人是否擔任總統是無足輕重的,而順從公眾的(實則是資產階級的)情緒是最要緊的。

順從民意、自動引退,這是華盛頓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體現。華盛頓主張在美國建立一個強有力的資產階級政權,但他反對君主制和變相的君主制,信仰共和主義原則,即“人民有權力和權利建府這一概念”。在這一點上,他不同於漢密爾頓,而接近於資產階級民主派的代表傑弗遜。華的一生實踐便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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