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壇第一虎”趙長青認罪伏法,權力和書法的關係,從這四點可見一斑

“書壇第一虎”趙長青認罪伏法,使得“藝術腐敗”成為關注的焦點。想不到書法也能導致腐敗。藝術腐敗是一種潛意識腐敗,假借風雅之名,在不知不覺中控制人的言行,進而認同這種生活方式,甚至作為一種“成功目標”,具有很強的傳染力,因而要有足夠的警惕,否則還會有張長青、李長青、王長青出現。

作者:薛元明

“趙長青事件”所揭示的問題在於,如何看待權力和書法的關係?需要在一些方面來加強反思:

一是區分書家和書官的問題。在一般人看來,但凡書法協會中人,都是書法家,其實未必。協會存在不同分工。一般意義上的“書官”更多著眼於現實,只是組織者、管理者,雖然懂得藝術規律,未必是筆墨高手,兩者兼善更是不易。這樣一個原本極其簡單的事實,卻極度扭曲,不願意直面,因為怕得罪人。有鑑於此,一方面需要受眾提高自身的審美認知,摒棄盲目崇拜,另一方面要強調,書官必須加強自律,以身作則,把愛好和工作嚴格分開,讓書法歸書法,權力歸權力。官氣太重,則文氣必弱。

“書壇第一虎”趙長青認罪伏法,權力和書法的關係,從這四點可見一斑

二是外行領導內行的問題。談到書協官員會不會寫字?常有爭議。有人會舉出種種例子,飯店經理管理廚師,不一定會燒菜,足協主席未必會踢足球云云,這些都是片面之詞。因為書法非足球和燒菜所能比擬,歷史之長、積澱之深、人數之多、影響之大,非內行人而根本無法參與。如果把協會視作一個團隊,必須有基本的兩類人才——專業和管理。專業者只需要懂得專業,把字寫好,管理者也必須懂專業,不一定有專業水準,但一定要有專業素養和專業觀念,否則就談不上專業管理。這是兩種不同的“內行”標準,卻又息息相關。從這個角度來說,內行領導內行,更是上上之選。

三是審美扭曲的問題。不能不說,某些人存在著官本位思想,“書官”位高權重之時,身邊從來不缺吹鼓手和馬屁精,想抬轎子的人排成隊,落馬之後,馬上擺出痛打落水狗的架勢,人人掩鼻,唯恐避之不及。時下每逢“大人物”辦展,任憑水平如何拙劣,捧場者都會特別多,極盡阿諛之詞,收穫無數的讚美之聲。在書法圈的名利場中,冒牌貨從來不會缺席。當專業人士質疑時,不明就裡的擁躉甚至會反過來責問,如果沒有水平,能上電視、上報紙嗎?類似的事件不斷上演,遂造成“老幹部體”橫行,最終成為“江湖書法”的一部分。

四是書法市場和書法投資的理性問題。在現今的書畫市場上,只認位置、名頭,不講藝術質量的大有人在,所以就出現了書官在臺上按寸論價,一下臺就變成廢紙的情況。說穿了,真正意義上書畫市場是不存在的,談不上收藏和投資,只有炒作和投機,泡沫四溢。即便知道某個書官水平不怎麼樣,為什麼作品仍能賣出高價?因為書法審美在多數人看來,是極其模糊的,協會職位則非常清晰地劃分了等級,能夠“準確”把握,更重要的是,可以滿足饋贈對象的心理需求。價格與價值是脫節的、背離的,價格可能是天文數字,價值卻是一張廢紙,長此以往,必然導致書畫市場極其混亂。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鋪天蓋地的“書法之鄉”和“書法名城”評選活動,讓人看到了好大喜功的一面,助長了急功近利的心態,是一種集體腐敗。是不是發了牌子就一定是書法之城?像南京、蘇州這樣原本就是書法之城者,還需要授牌嗎?像西安這樣的文化歷史名城,再發一個“書法之城”的牌子,又有多大意義?在此不禁要大聲問一句,在這個時代,身處書法這個行業,是什麼原因,造成書官們心理不斷膨脹,需要展現如此過度的虛榮?

從上述分析來看,探尋真相,很多時候並不需要高深的學問,只需回到常識。唯有讓事實成為常識,才能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但凡對於書法懷有赤忱之心人的人,需要明白一點,沒什麼能夠長青,只有真正的藝術才能萬古長青。

(原標題:貪腐 豈能長青)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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