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個個是大款,貸款銷售是其發財重要原因!
網紅個個揮土如金,錢都是粉絲贊助!
娛樂至死,真不是一句空話,讓整個社會價值觀出現扭曲!
於是
有了剛出獄的小偷,因為曾經雷人話語,被簽約1500萬。
這不是小偷的錯
我沒有半點貶低小偷本人的意思。
小偷我不想點名
曾經小偷,不一定永遠是小偷
雖是小偷對社會造成了危害,但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度了4年牢獄。
何況
小偷面對記者採訪,也講過:“歲數大了,不想在城市混了,要回家種地,畢竟父母歲數大了,需要更多時間陪伴”
簡單的寥寥幾語,也能看出小偷也有樸實善良的一面,也是一個孝子,比那些打爹罵孃的人,要強百倍!
網紅有這樣大的能量,不是一個人行動,後面有一個服務團隊!
如何尋找話題?
如何策劃?
如何忽悠粉絲?
如何?
太多的如何,我們不是很清楚!
網紅其實不需要幹什麼
只要有特點就可以,可以帥,也可醜,可以雷人,可以···等等
有的網紅年輕,漂亮,但素質很差,卻有很多人喜歡
有人是央視名人,有一群粉絲,卻不一定幹過網紅
鳳姐是網紅的一個代表
撿破爛大師也是其中一個典型
還有,這次,曾經偷過電瓶小偷
······
這些都跌了我們的眼鏡,顛覆了我們三觀!
說古代,建國英雄有點遠
抗擊疫情戰鬥就在眼前,還沒有結束,但是那些以生命為代價的英雄,抵不過網紅!
這是為什麼?
社會價值導向要走向何方?
值得我們思考!
網紅帶貨不是開始,只是繼續!
曾經有人在中央電視廣告投下巨資,當時也讓我們膽戰心驚,每年都有標王產生。幾個億的廣告費,帶來的是銷售額劇增,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
誰買貨,誰贊助!
物有所值無可厚非
但是常常是廣告熱度已過,很多企業消失,甚至倒閉,說明了一個問題,產品質量無法保證。
網紅帶貨,價格無法界定,也不是網紅說了算。
當初郭德綱講的也在理,我只看要代言的產品是否有正常的手續,其他的事情都不是我的事情。
其他的事情,真不是老郭能左右的事情!
現在網紅帶貨何況不是如此?
但受害的是粉絲,是支持網紅的粉絲。
羊支持了狼
狼反而吃了羊!
網紅無非是一種新的形式廣告或是一種新的促銷方式。與傳銷、詐騙的界限確實不好界定,更是廣大消費者無法界定的事情,再說消費者也沒有那麼多精力來界定。
這才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
我曾經在蘭州買了一雙便宜的涼鞋。
看起來很好,無論是皮質,還是做工,結果穿了不長時間,就產生了腳氣,估計是有毒的膠傷害了腳。
還算幸運,過了一年好了!
最近,因為好奇,拼了一雙30多元的皮鞋。
鞋的味道不同於正規廠家,味道有點刺鼻,最重要的是穿上以後,鞋幫太高,磨腳踝,還好,自己處理好了。
也簡單
把鞋墊下面墊上手紙,否則走路到晚上要磨破皮!
便宜的鞋也是鞋,也不能磨腳!
這是基本要求!
貨物質量和價格是一個難題
在農村很多搞銷售的人,一場下來,賺幾十萬沒有問題,都知道是騙,但沒有確切證據,公安無法管,工商又無法界定。
於是,成為灰色地帶,大白天騙人屢屢得手。
網紅有網紅的原因,銷貨也無可厚非
但要保證質量,不欺騙自己粉絲,確實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