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濟寧的司機朋友們

開車or乘車時

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對面的這位,你的膽子很大呀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那是實線!實線!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別人都乖乖排隊,就你走應急車道?


當然,除了這些還有

遮擋號牌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好消息是

以後,碰到這些情況

你可以拍照舉報了!

舉報信息可作為處罰證據!

28日,公安部起草了《公安部關於修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以後市民隨手拍下來的交通違法行為照片、視頻,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在該意見稿中,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公安部決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其中,在原第二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二條:“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等資料,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


“對群眾舉報的違法行為照片、視頻資料的審核錄入要求,參照本規定執行。”


目前意見稿

還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有什麼想法,快提呀!

時間截止到11月27日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安部網站查閱公開徵求意見稿,有關意見建議可以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安部網站在線提出或者在

2019年11月27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全國多地已開始實施


全國多地交管部門其實已經開始利用市民舉報的圖片、視頻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查處。以下面這些地區為例。


武漢


“武漢交警”APP上已經有“隨手拍”功能。點擊該按鈕,可以填寫“違法行為”“違法地點”“違法道路”“違法照片(可使用手機拍照上傳圖片)”“違法車輛信息”“舉報人信息”等內容。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在該頁面的“隨手拍舉報須知”裡面,有這樣的提醒內容:


  • 舉報人應仔細閱讀舉報範圍說明、舉報注意事項,確保舉報信息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遇緊急、重大交通違法或其他違法行為請立即撥打110、122報警。


  • 拍攝圖片時,要能清晰地反映違法車輛號牌、違法車輛外觀及違法事實至少拍攝兩張以上的照片;


  • 舉報時間與違法行為發生時間相隔不得超過24小時


  • 駕駛員在行車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在駕駛過程中或其他有礙交通安全的情況下拍照。


實際上,武漢此前有過類似舉措

2016年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從8月15日至12月31日,武漢交警針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違法行為開展舉報有獎,請廣大市民積極參與。

其中,舉報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獎勵300元;舉報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或者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每起獎勵300元;舉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機動車行為的,每起獎勵300元;舉報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行駛中壓越分道實線或導流線、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等行為的,每起獎勵20元。

新規!魯H車主速看!公眾拍照舉報信息或可作為處罰證據


北京


北京交管部門在“北京交警”APP中專門設計推出了交通違法舉報模塊。利用此模塊,市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可通過拍照的形式對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群眾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可通過拍照的形式對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舉報人需按照系統提示拍攝3張機動車交通違法照片,照片應能清晰反映交通違法車輛號牌號碼、交通違法車輛外觀及交通違法事實。交管部門接到群眾手機上傳的舉報信息後,會依法進行審核、處理。


上海


據新聞晨報,2016年上海公安交警部門正式啟動視頻舉報交通違法查處工作,市民群眾持車載行車記錄儀記錄的闖紅燈、違法佔用專用車道等機動車交通違法視頻資料均可作為舉報的內容,公安機關核查確認後將依法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


深圳


2016年4月28日,深圳微信紅包獎勵交通違法舉報項目上線。深圳市民只要手機裡有微信,就可參與舉報交通違法。利用“隨手拍”舉報功能,舉報成功且審核通過後,深圳交警將會給市民發送微信紅包,以資獎勵。


別急!

好消息還不止一個~


本次意見稿中,允許“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也是一大亮點。可以方便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駕駛人及時、就近處理交通違法,避免往返違法行為發生地。

具體為當事人明確接受異地處理的,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協助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調查違法事實、代為送達法律文書、代為履行處罰告知程序,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發生地標準作出處罰決定。

徵求意見稿重點針對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中存在的問題作了以下幾方面修改:

一是允許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為方便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駕駛人及時、就近處理交通違法,避免往返違法行為發生地,當事人明確接受異地處理的,處理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協助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違法事實、代為送達法律文書、代為履行處罰告知程序,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發生地標準作出處罰決定。

二是提高了審核錄入效率。將違法信息審核錄入時限由原來的十個工作日縮減至五個工作日,將違法信息向社會提供查詢的期限由錄入後三日修改為錄入後當日,提高審核錄入效率和向社會提供查詢的及時性。

三是明確了違法信息通知的要求。將原來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將違法信息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修改為公安交管部門應當通過手機短信、移動互聯網程序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時,增加了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時發現機動車有違法行為逾期未處理的,當場告知當事人的規定。

四是增加了電子送達和公告送達程序。徵求意見稿借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電子送達方式包括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能夠確認受送達人收悉的方式。同時,增加了可以公告送達違法行為、擬作出的處罰決定、當事人的權利等,並規定了公告送達的方式。

五是規定了直接處罰制度。對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告知違法行為信息、通知在規定期限接受處理,當事人未主動接受處理的,通過郵寄送達、電子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告知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後,當事人未提出異議、未進行陳述申辯的,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是規定了信息轉移制度。由於交通技術監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後,無法確定實際駕駛人,因此違法行為全部記錄在機動車名下。此次修改,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能夠確定實際駕駛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將該違法行為記錄在實際駕駛人名下。

此外,本次修訂還規範了檢驗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以及重新檢驗的程序要求,增加了與保險監管機構建立違法行為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商業險費率聯繫浮動制度等內容。


你會拍照舉報交通違法嗎?

留言區一起聊聊吧

來源:綜合央廣新聞、公安部、北京日報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