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聚焦城市生態綠心保護

莆田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聚焦城市生態綠心保護

莆田市人大常委會召開《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 圖片來源:莆田人大視點

4月16日上午,莆田市人大常委會召開《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祖傑、何金清,副市長鄭瑞錦出席新聞發佈會,就條例制定的背景、過程、亮點和下一步工作計劃、貫徹意見等回答記者提問;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和荔城區、涵江區政府有關領導立足各自職責,就如何執行好落實好條例回答記者提問;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建舜主持新聞發佈會。

  福建日報莆田記者站、福建法治報莆田記者站、東南網、莆田市通聯站、湄洲日報社、莆田市廣播電視中心、莆田晚報社、湄洲日報新媒體中心、莆田廣電中心新媒體部等媒體記者出席新聞發佈會。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各委室負責人及全體幹部,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林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城市管理局領導,市法院、市檢察院領導及有關庭部領導,荔城區、涵江區人大常委會領導以及黃石鎮、西天尾鎮、白塘鎮政府和拱辰街道辦領導參加新聞發佈會。

  《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的重要理念,推動莆田未來高質量發展,引領綠心規劃編制出臺,解決歷史遺留突出問題,市人大常委會主動謀劃、積極作為,將《莆田市城市生態綠心保護條例》確定為2018年度立法項目,由原市城鄉規劃局負責起草。2018年11月,市政府將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18年12月和2019年8月,市人大常委會經兩次審議,決定將條例草案提請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2020年1月,條例經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和表決,獲得高票通過;2020年3月,條例經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該條例是莆田市乃至福建省七個新獲得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中,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實體性法規。

  條例以“科學規劃、生態優先、嚴格保護、綠色發展”為原則,進行制度設計,共五章三十二條,分別為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其中,在規劃與建設一章,對綠心規劃的編制原則與程序、空間劃分與管制、產業引導與管理、村莊分類與規劃、村民住宅建設、周邊地區建設等重點問題作出規定;在保護與管理一章,從水、林、田、湖、溼地等層面,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從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等方面,提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規則。

  下一步,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還將加大宣傳力度,出臺配套政策,抓好貫徹落實,推動城市生態綠心保護取得新成效、實現新突破、再上新臺階,進一步優化城市空間結構,打好生態文明亮點,為美麗莆田建設增添亮麗色彩。(來源:莆田人大視點)


[責任編輯:金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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