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浙江、重慶入圍,6家險企參與

5月15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將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銀保監會表示,此舉意在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加快發展,更好地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積極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

試點內容涵蓋四大方面

《通知》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交費方式、積累期和領取期設計、保險責任、退保規則、信息披露、產品管理等作出規範,並明確了在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最低資本要求等方面的監管支持政策。鼓勵試點保險公司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保險產品,積極探索滿足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長期經營要求的銷售激勵、風險管控和投資考核機制。

具體來看,試點內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其一,試點保險公司應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消費者達到60週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於10年。

其次,試點保險公司應積極探索服務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需求。允許相關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為上述人員投保提供交費支持。

第三,試點保險公司應探索建立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長期發展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制,包括長期銷售激勵考核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較長期限的投資考核機制等。

第四,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前提下,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與養老、照護服務等相銜接,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

六大保險公司參與試點

銀保監會表示,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利於豐富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產品供給,鞏固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有利於培育“長期投資長期回報、價值投資創造價值、穩健投資合理回報”的成熟理念;有利於支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滿足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創新發展需要。銀保監會將對試點情況密切關注並及時總結經驗,推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平穩有序發展。

據悉,此次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由產品部門的同事在牽頭,還處於探討階段。”某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開展商業養老保險早已不是新鮮事了。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在“加強基本民生保障”的工作任務中提到,“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此次,銀保監會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可謂是對上述政府工作的落實。此前,銀保監會已經開展推行稅延養老險和稅優健康險試點,並在全國推行。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現在開展了試點,究竟推廣情況如何,還得看後期的數據。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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