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體檢,需要檢查乙肝嗎?

據統計,我國乙肝病毒攜帶者人數近1億,人群龐大,卻面臨著就業求職的種種危機。很多企業和員工對這問題的認識存在誤區,剛好掰扯掰扯。

從醫學上講,乙肝和丙肝是通過血液傳播、沒有保護措施的性傳播、母嬰傳播三個途徑進行傳播的,並不影響員工的日常工作。

可是很多企業和HR一聽到乙肝是傳染病就嚇破膽,寧可信其有,不願信其無。為解決此歧視,2010年1月衛生部等三部委發佈了《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五項檢查,保障乙肝患者權益。

入職體檢,需要檢查乙肝嗎?

而為保護民眾的健康,傳國家也明文規定乙肝患者或病源攜帶者不能從事的行業:

1、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職業;

3、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職業;

4、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工作 ;

5、特警職位、飛行員;

6、血站從事採血、血液成分製備、供血等業務工作的員工。

從法律上講,除以上職業外,用人單位在入職時要求勞動者自行提供包含乙肝項目的體檢報告,或打著福利體檢的名義檢測乙肝項目,並據此來錄用或辭退員工的都是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

入職體檢,需要檢查乙肝嗎?

只是在現實環境下,法律上的支持總會遇見實際的執行難:

(1)在普遍性的社會歧視面前,作為乙肝患者,因病情涉及個人隱私,擔心周圍人用有色眼光看待自己,本身就心虛,很難理直氣壯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

(2)而且走法律程序曠日持久,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跟進處理麼?

(3)就算獲得法律支持,用人單位和患者的關係也已破裂,哪還有合作空間?

(4)最重要的是,鬧上法庭後,以後是否還有公司敢聘用呢?

正因為各種因素糾結,好聚好散是一種心態,息事寧人,治病要緊是另一種心態,兩相牽扯,一般都是既無奈且慫的自認倒黴了事。

入職體檢,需要檢查乙肝嗎?

對於乙肝病毒攜帶者,其實不用悲觀,在治療的同時積極尋找工作,只要不是國家禁止的那6個行業就可以從事,大部分企業還是遵守國家規定的,隨著社會的進步,法規的制定更加嚴謹,執行力度加大,人們對乙肝患者的偏見與歧視也會慢慢消弭。

入職體檢,需要檢查乙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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