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论哲学的逻辑分析(九)背驰后三种情况的逻辑关系

看到一些同学对29课的理解有所偏差,故奉上此篇,有缘者得之。

另:贴上一段缠师的回复,大家自己体会吧。

缠中说禅2007-08-2116:20:01

[匿名] 百思不解2007-08-2116:01:49

缠姐好! 下面是几个月以前跟贴的问题,至今仍想不明白。能不能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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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课有个定理有点疑问,该怎么理解?

定理三:某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破坏,当且仅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回到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内。这定理三中的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组合只有三种:趋势+盘整,趋势+反趋势,盘整+反趋势。

这定理三中提到的两个次级走势组合,比如“趋势+盘整”,是否同级?这里说的是两个同级走势的连接?还是从走势组合观点看,那个盘整中枢级别高于趋势中枢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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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连接的结合性有关。简单说,只要能分解出两段次级别走势就可以。详细情况,下几堂课程会说到,请耐心等等。明天就继续说这几种不同分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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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整中枢为什么一定要高于趋势的?关键不是盘整还是趋势,而是中枢究竟是什么级别,没有中枢,没有中枢的级别,哪里有什么盘整、趋势以及他们的级别?

这个问题其实说过N次了,盘整结束的标志就是第三类买卖点,而趋势结束的标志就是形成该级别的背驰后对最后一个中枢的回拉,为什么一回拉趋势就肯定完成?因为,一回拉,肯定就有更大级别的中枢形成,所以原来级别的趋势肯定就破坏了。这个逻辑关系是极端严格的。

那么,我们是否要等到回拉才决定进出?当然可以,可以等回拉后再一次向上,形成所谓的第二类买卖点进行操作。这种操作,完全可以不用背驰概念,纯粹就用三类买卖点就可以。

当然,实际操作中,可以用背驰,在第一类买卖点操作,为什么?因为背驰后一定回拉,这是本ID理论的一个定理。

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虽然背驰一定回拉这个定理是100%成立了,但即使没有这个定理,本ID的理论依然成立,为什么?因为走势必完美,第一类买卖点后还有第二类买卖点,这是纯图形的,而背驰是动力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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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提一个问题,为何缠师说趋势背驰中:“c中至少有两个次级别中枢”,而不是三个呢?

如果说c=c1+c2+c3, c1=次级别离开,c2=次级别返回;那么c3=?

robbin0304:紫色线段后的走势,还有一点点比较微妙的地方,第十篇就说这点。

禅者自缠: c3可以不包含次级别中枢,也就是说可以是c2中枢的振荡。学弟浅见。请指正。

傻傻不懂:是不是C3那一段不需要是次级别中枢.

robbin0304:可是,可不是;也是,也不是。

自己想。。。想不出来磨墙,磨不出来再接着磨。。。。。。

robbin0304:已经正了啊,还指正啥哩。(回复缠者自缠)

是的,但c3的开始点到结束点之间的走势,未必是次级别(结束点也就是背驰点)。

lc976431:我认为:假设c3也有一个中枢,那么C中至少含有c1+c2+c3 三个中枢,如果成立,则C是与A 和B 同级别的走势了。所以c3在离开c2创新高或新低前,都不能含有与c1,c2同级别的中枢,只能是次次级别的走势。

robbin0304:这种思路是以偏盖全了,未免片面了点。您也只需回答一个问题即可:如果这c中含有的三个次级别中枢不发生重叠,那该如何认定c的级别呢?!

随喜:

祝R兄和各位兄弟周末愉快! 请教大家,600259在日线图上形成奔走型中枢, 是否也形成了周线的第三类买点?见图

robbin0304:您的周线中枢是笔中枢,对吧?!所以回抽这个周线笔中枢的日线必须要有“下、上、下”三笔!!!

在日线图上,下跌回抽到23.23时,只是一笔!现在正在形成向上的第二笔;所以应该还有向下的第三笔出现,才能确认是否形成周线笔中枢的三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向下的第三笔只要内部结构完成就可以了,未必一定要低于23.23这个第一笔的低点。俺自己的理解,仅供您参考。

robbin0304:9段的重叠的扩展,您应该明白吧:就是3+3+3,把每三段看做一个本级别中枢。则三个本级别中枢重叠自然形成高级别中枢。

两个本级别中枢重合的扩展,其实也是3+3+3!

试着证明一下:

在a+A+b+B+c中,A与B的波动有重叠,则:a+A+b+B+c=a+(A1+A2+A3)+b+(B1+B2+B3)+c

依据结合律,则:a+(A1+A2+A3)+b+(B1+B2+B3)+c=(a+A1+A2)+(A3+b+B1)+(B2+B3+c)=A~+B~+C~

A~/B~/C~同样是本级别中枢。

由于b是原A/B中枢的连接,所以必然与重新组合的A~/C~这两个中枢发生重叠,又因为b包含在B~中枢里,

则:A~/B~/C~必然重叠。

所以,A~+B~+C~扩展为高级别中枢。

其实,俺这是画蛇添足。缠师在回复中有过证明的,可能您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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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中说禅2007-05-21 15:50:43 [匿名] 飞 2007-05-21 15:27:00

请问博主,某下跌或上涨的走势类型中,某级别围绕两个中枢振荡的次级别走势发生重叠而形成中枢扩张。

请问:1.这个扩张的中枢是否发生重叠后就完成了?

2.这个扩张后的中枢如果完成或没完成那他的次级别走势的三段该如何算起?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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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说不够严谨。中枢扩展不能预先说是某级别的,因为扩展可以不断延续下去。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明白连接的可结合性,就更简单了,其实就是A+B+C=(A+B+C),而后者符合更大的中枢定义,所以就可以说A扩展了,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地方。

------------------------------------------------------------------------------------------------------------------------------------------------------------------缠中说禅2007-04-26 21:48:33 [匿名] 笨笨 2007-04-26 21:45:33

姐姐好,两个次级别中枢的波动区间有重叠则扩展为本级别的中枢,那么扩展出来的这个本级别中枢是在这两个有重叠的次级别中枢形成后就完成了还是没完成呢?请姐姐回答 ==

怎么会只有两个次级别?相应连接两个次级别的,包含一个第三类买点,所以肯定也是一个次级别,不就已经有了三个次级别?

随喜:R兄,中枢扩展后如何取值?

robbin0304:3+3+3。取每个3的高低点的值,重叠区域就是扩展的中枢的区间;

也就是把每一个3看成一根单独的K线就好,那三根K线重叠的部分就是扩展后的区间。

wangsxc:学长,有一种情况下,B1低点高于A3,这时A3+b+B1,这三条线段没有重合之处,我觉得这三条线段不能构成与a+A1+A2相同级别的中枢,因此也不能构成与A或B相同级别的中枢,进而不能向9条线段重合那样形成高级别的中枢。这是这个定理让我最困惑之处,请学长再帮我分析解释一下。

robbin0304:您说的对,这样证明不对!俺一下子给搞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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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该定理二是无需证明的!就像无需证明中枢的定义一样!这是一套规则,仅此而已。

最低级别中枢的定义规则为:f1(a0)=a1

但是,最低级别中枢递归到高级别中枢是另外一套规则,该规则为:f2(an)=an+1;该规则无需用到f1来证明f2的正确性的!

打个比方:1分钟中枢就是用f1来构建的,但1分钟以上级别就是用f2来构建的。这就是中枢的递归。

您去看看84课吧。

wangsxc:学长,关于C为什么必须有两个而不是三个次级别中枢的问题,我看了老师的原文,他是这么说的:“对c 的内部进行分析,由于c 包含B 的第三类买卖点,则c 至少包含两个次级别中枢,否则满足不了次级别离开后次级别

回拉不重回中枢的条件。”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盘整离开和盘整返回,分别对应C1和C2,而C3无需是次级别,可以是次次级别的走势,因此,C3可以没有次级别中枢。

robbin0304:您还是没有理解何谓递归。中枢的递归有两套规则:

第一套规则用来定义最小级别中枢的;

第二套规则是用来定义最小级别以上级别中枢的。

1分钟中枢是用f1这套规则构造的。

5分钟中枢不是用三个1分钟走势类型构造出来的,而是用f2这套规则构造的。

f1和f2完全是不一样的规则,f1仅仅是f2中的一个元素。不能把f1这套规则用来构造高于1分钟以上的中枢!

wangsxc:学长,您说的f2是不是中枢扩展定义(或定理)?我彻底晕菜了。

robbin0304:是的。

随喜:R兄好!请教一个问题:第三类买卖点定理: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上离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试,其低点不跌破ZG,则构成第三类买点;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下离开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抽,其高点不升破ZD,则构成第三类卖点。

与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三:某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破坏,当且仅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回到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内。 这定理三中的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组合只有三种:趋势+盘整,趋势+反趋势,盘整+反趋势。 这两个定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robbin0304:第三类买卖点定理:是说的第三类买卖点的定义;

缠中说禅走势分解定理三:是说的中枢结束的定义

以上是二者的区别。

至于联系就是:出现第三类买卖点,就是该中枢结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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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三中的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组合只有三种:趋势+盘整,趋势+反趋势,盘整+反趋势。”

缠师这么说,是因为缠师刚讲课时的级别和后面课程精细化以后的级别,有很大区别造成的。

按前面的级别定义是不能“盘+盘”;按后面的级别定义可以“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