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意见”到底“保留”在哪里呢?

提出保留意见,通常出于三种情况:缺乏一贯性;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所怀疑。

(1)一贯性。如果一家公司变更了以前年度一直使用的会计原则,审计报告必须在“强调事项段”或“保留意见”中专列一段予以说明。例如,在强调事项中注明,“某公司在某年变更了计提折旧的方法”。

(2)不确定性。有时某个重大的不确定性事件(例如一项未决诉讼)最终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但该事件最终结果尚未出来,这时就需对该类事件予以特别关注,并描述出该不确定性事件的性质。

(3)持续经营怀疑。所有的财务报表都是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前提的。如果审计人员对持续经营存在怀疑,如有的已连续亏损数年,有的已资不抵债,还有的主要业务已处于停产状态,等等,那就必须在保留意见中予以列示,并且对为什么会产生持续经营怀疑的某些重要细节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