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阴阳合同”在美国,税务局有100种方法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最近恐怕再不关注娱乐圈的人也知道,崔永元一条微博捅了娱乐圈这个大马蜂窝。

先是手撕范冰冰6000万阴阳合同,再到暗指杨子夫妇的7.5亿合同,然后又发微博晒冯小刚的豪宅......

这一波又一波的爆料让我等吃瓜群众都来不及反应,娱乐圈一时之间又成为了一个充满了悬疑和黑幕的旋涡。

各家相关的股票也都一片绿油油......

如今,税务局也已经介入调查,接下来必然是一场大风暴。

这场风波看起来好像只是明星之间的吵吵闹闹,但是发酵到现在已经从私人恩怨转变成了涉及公共利益的司法案件,今天更是从中国税务问题延伸到了海外资产问题。

大佬们的世界我们不懂,一切静待水落石出,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因为偷税漏税而惹上官司的明星都不在少数。

中国就有刘晓庆和毛阿敏,当时已年近50的刘晓庆,因偷逃税1458.3万元锒铛入狱,从此星途一蹶不振。

2011年韩国搞笑艺人姜虎东因偷漏税被追缴8亿韩元税款,被迫暂时退出了娱乐圈。

还有“日本音乐教父”小室哲哉因财务危机没缴纳住民税超4000万日元,为弥补税款诈骗5亿日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美国就更是如此了,全世界大概都没有比美国国税局(IRS)权利更大的税务机构了,在美国没有人会害怕政府或警察,但提起IRS就会有很多人怕的要死同时恨的咬牙切齿。

IRS有专门的税务警察,权利远大于一般的警察甚至法官,他们可以依法查阅纳税人的全部资产记录(无论是不是在美国),可以冻结资产、收缴财产、封闭私宅,甚至拍卖资产直至补上了税款的漏洞。

IRS的震慑力甚至超过中情局、国防部,这一点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被美国人所广泛认可。

那么在美国都有什么收入是需要缴税的呢?

总结一下,就是什么收入都要缴税。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的持有者,或者仅仅是在美国居住超过183天,那你就要交税。

183天的加权计算方式:今年在美国天数(至少31天)+去年在美国天数的1/3+前一年在美国天数的1/6,计算结果超过183天就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你全球的收入都要在美国纳税。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是有来自于美国的收入,这部分也要交税。

甚至就连非法所得,也必须要交税。

美国国税局的报税指引里,有一项说明,特意注明了纳税人应该怎么申报非法收入。

而且IRS还根据美国实际情况举了一个栗子:贩毒应该怎么交税。

Illegal activities. Income from illegal activities, such as money from dealing illegal drugs, must be included in your income on Form 1040, line 21, or on Schedule C or Schedule C-EZ (Form 1040) if from your self-employment activity.

大概翻译过来就是:个人或者企业所得要记录在表C或C-EZ里,非法毒品交易所得要记录在表1040的第21行(就是这么细致......)。

当然了,犯罪分子通常是不会主动申报非法收入的,主动申报的人大多数是被抓了,或者预测到自己快要被抓了,才主动报税,减少一个逃税的罪名。

那么IRS是否会将申报非法收入的人的犯罪行为告知警察呢?原则上是不会。

IRS不会将犯罪行为主动告知其他机构,除非涉及恐怖主义,即使是恐怖主义,IRS也需要首先拿到法院指令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法律行动。

同时,执法机构也只有拿到法院指令的情况下才有权查看特定人员的税表。

有意思的是,犯罪行为的相关费用在计算应交税额的时候是可抵扣的。

在Commissioner v. Tellier案例中,犯罪人违反了美国的Security Act of 1933 (大概就是证券法),事后他在进行纳税申报时要求将他在该案件中为自己辩护的法律费用进行抵扣。

法院最后判定可以抵扣,理由是purpose of the tax code was to tax net income, not punish unlawful behavior。

翻译过来的大概意思是,税法是为了对人们的净收入进行收税,而不是为了惩罚他们的非法行为,说白就是我们要钱不要命。

除了贩毒这种极端的,比如在美国打黑工,也是要交税的。

像有的人去美国,拿的可能是旅游签证,是不能工作的,但是很多人为了生活就那么黑了下来,打工所得自然也是非法收入。

这个部分最好也申报一下纳税,在美国,贩毒是非暴力犯罪,并不算太重的罪,打黑工也是小事情,但逃税就是重罪了。

同样,也不用担心打黑工的事情会被IRS捅到移民局去。

FBI没搞定的黑帮大佬被IRS撂倒了

美国历史上,就有一位黑帮大佬因为偷税漏税被IRS盯上了,结果没被FBI搞定,反倒落了个偷税漏税的罪名。

他就是阿尔·卡彭,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芝加哥的黑帮大哥,人称美国历史最牛大哥大,一年的非法收入达上亿(三十年代的上亿美元啊)。

而且他很滑头,警察什么的根本抓不住他的把柄,不巧的是,他不喜欢报税。

大佬肯定觉得,我都混黑社会了,我还报什么税啊,但是在IRS看来,天王老子也要交税。

于是,国税局专门派了一个卧底进去给阿尔卡彭当会计。

结果一查,还真查出来有一个赌场有数十万的收入没报税,这在阿尔大哥的黑道帝国里根本不算什么,但国税局就此把他抓了起来。

最后,也没有以黑社会罪给阿尔定罪,但逃税足矣,就此判了他11年临禁,罚款五万。

从此他和外界失去了联系,呼风唤雨的黑道生涯也就此结束了。

所以,美国有句谚语:“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与交税是永恒的。”

IRS不仅有自己的武装,而且美国税法冗长又繁杂,IRS都有自己专门的律师常年研究,如果打起官司来,一般人也不是对手。

美国第32届总统罗斯福就曾经说过:“我完全无法弄清楚我的税款金额。”

在美国报税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每年的四月,公民开始报税。

自己填,老实填,IRS不干涉。

但是这种情况,总有人会产生侥幸心理,少报一点,或者不报行不行?

当然行,就怕被查到。

IRS怎么查那些少报税的呢?

在2017财年的前七个月里(2017财年从2016年第10个月开始),累计税收1.929万亿美元,最主要的来源是个人所得税,随后是社会安全税及其他薪资税。

一年收这么多钱,美国国税局需要处理多少张申报表呢?差不多2.4亿份。

其中1.5亿份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表,超过85%是电子申报表。

前边说过了,一方面美国的税法十分复杂,另一方面美国人的数学也很一言难尽......还有一些人税法也懂、数学也好,但是就不给你好好报税。

一一核实肯定是做不到的,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是抽查了,IRS差不多每天要检查4000张电子申报表(电脑工作),但是也仅仅占了全部申报表的0.7%。

为了让自己的工作有意义,最好的情况就是抽查的这些税表本身就有偷税漏税的可能,IRS因此也有自己的一套逻辑,他们最爱抽查的就是中产阶级。

因为富豪有专门的会计师,就是他们真的逃税,也很难查出来。

富豪也不会冒险去逃税,但是中产阶级,逃不逃税对生活影响太大了。

不交税,可能就摸到富豪的下线了,交了税,可能半只脚掉出了中产阶级这个圈。

除了盯重点人群,IRS还搞举报有奖,举报的逃税行为被核实之后,能够得到百分之三十税额的奖励,上限两千万美元。

高级一点的做法,是第三方信息披露和验证。

这些第三方信息披露表包括房贷、学贷、医疗保险、退休金、工资、股利,甚至包括博彩收入等等。

基本的原理,就是通过这些第三方披露出来的信息,与申报表上的信息进行比对,来看看有没有少填收入多列支出,有没有计算错误,等等。

美国的税算是高的,特别是对于富豪来说,收入越多收税越多,甚至有些富翁,因为美国高昂的税收被逼换了国籍。

比如,亿万富翁萨瓦瑞(Eduardo Saverin),Facebook的创始人之一,他在公司上市前毅然放弃美国国籍,打点行装前往新加坡,成了新加坡居民。

因为新加坡为亿万富翁提供了优厚的税收优惠: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税,最高的个人所得税也只有20%(在美国资本利得税为15%,个税更是高达39.6%,还要对高收入者的投资收入加收3.8%的税)。

这笔账一算就明白了,加入目前Facebook市值1000亿美元,萨瓦瑞占4%的股份,在美国仅仅资本利得税他就要缴纳6亿美元(1000*4%*15%)。

最近几年想萨瓦瑞这样出逃美国的富豪也越来越多了,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美国因此出台了更为严苛的规定:想放弃美国国籍,先交钱。

举例来说,假如你有价值5000万美元的资产,你想放弃美国国籍,但是又想让在美国的儿孙继承自己的资产。

那按照2012年的遗产税率35%来计算,你必须先替孩子缴纳1050万美元联邦税之后才可以离开。

而到了2013年,由于遗产税率提高至55%,你放弃国籍的代价就变成1650万美元了。

总之,缴税复杂、出逃不易,如果你在美国,除了你的会计师,不要和别人讨论报税的事情,不然很可能会被举报,毕竟有奖金。

另外,得罪谁也不要得罪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