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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以為喜歡大概就是:在所難免,覆水難收,萬劫不復,竭力想要佔有。
現在老賀不這麼想了。
前幾天在網易雲裡看到一條扎心的評論,男孩說:
再遇見喜歡的人,要把自己的愛慢慢的給她,一點點嵌入她的生活,一點點讓自己淪陷,慢慢的讓她變成我的整個天空。
過於熱情的人總是不容易被珍惜,索性就吊足對方的胃口。
以前對前任,是太愛才不捨得這樣做,以後對後來人,是因為太珍惜才要這麼做。嗯,前任教給我的事。
老賀想,時間給我們最大的改變,就是我們不再著急。
就像最近莫文蔚發的那首新歌《慢慢喜歡你》裡唱的一樣:
慢慢喜歡你
慢慢的親密
慢慢聊自己
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慢慢我想配合你
慢慢把我給你
慢慢喜歡你
慢慢的回憶
慢慢的陪你慢慢的老去
因為慢慢是個最好的原因
如果愛情有一個固定的量,那請愛我少一點,愛我久一點。
那天晚上一個女孩兒在我的酒館裡大醉,哭得一塌糊塗。
她和一個男孩在認識的兩個月內領了證,因為這個人給了她很濃烈的愛。
曾經,男孩每天都來接她下班,風雨無阻;手機備忘錄裡記滿了她的喜好。
她滿心歡喜地認定了這個人,可之後男孩的態度越來越冷淡,甚至會夜不歸宿。他們爭吵了無數次後,決定離婚。
“你為什麼變了呢?”這是很多人抓破頭也想不明白的事。
先說愛的先不愛,後動心的不死心。
有些人的愛就像杯滾燙的開水,你以為這是愛得熱烈,可當開水冷卻才發現,這不過是他的一時興起。
於是你學乖了,比起那些來得快去得也快的感情,更希望說:
“你最好慢慢看懂我,再喜歡我,不急。”
明天先不要見面了吧,我想和你在電話裡互道晚安;
下次約會可以去公園裡散散步,我有件很有趣的事情要講給你聽;
你書架上那本黑色封皮的書我也買了一本,等我讀完應該會更瞭解你。
慢慢了解,慢慢喜歡。
晚餐後的甜點就點你喜歡的吧
今晚就換你去床的右邊睡吧
這次旅行我還想去上次的沙灘
球鞋手錶
襪子和襯衫都已經燙好
放行李箱
早上等著你起床
細聲軟語,雲淡風輕,這應該是兩個相愛的人最好的狀態吧。
曾經參加一場婚禮,新娘聲音顫抖地說:
“我想要的婚姻無需轟轟烈烈,每天一起買菜做飯、一起聊天說笑、一起旅行拍照,只要有你陪著,哪怕靜靜坐著聽風聲也是好的。”
“是誰來自山川湖海,卻囿於晝夜,廚房與愛。”
這話說的真好。
那些年少時對愛情的遠大抱負與理想,都抵不過找到一個正確的人過進柴米油鹽的喜怒哀樂裡。
終有一天我們都會走進這樣的生活,為一瓶慶生的酒逛遍超市,為一斤肥美的蝦跑進清晨繁忙的菜市場。
世上最動人的告白不是我愛你,而是王海桑那句:
“我不是要給你一段輕飄飄的愛情,我是要陪你共度苦難平淡的一生。”
之前在知乎上看過一個故事。
奶奶去世後,爺爺受到嚴重打擊很多事都不記得了。
但他還指著床頭奶奶年輕時的照片問我:這是誰?我能見見她嗎?
最好的相濡以沫是,即便我連自己都忘了,也不會忘記愛你。
吃飯可以很快,走路也可以很快,唯獨和你在一起要慢一點。
愛情不應該像龍捲風,來的快去的也快,而應該是照在身上的陽光,一點一點給你溫暖和力量,伴你左右。
總會有一天你的床頭會有他隨意翻看的書、洗漱室的漱口水旁是你的粉底液、
更衣室的白襯衫裡夾雜著你的白裙、車副座是你的專屬位置、
朋友無一不知道你的樣子、連夜晚獨自在客廳等他歸來都成了最幸福的小事。
然後他站在前方,你大步靠近並握住他的手,他低頭對你說我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