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詹姆斯、保羅、哈登聯合買下一支NBA球隊,然後仨人底薪為球隊打球,算違規嗎?

新哥8358737

聯盟是不允許這種事情的出現的。

還有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是,這哥仨有那麼多錢去買下一支NBA球隊嗎?

以火箭隊新老闆費爾蒂塔在去年從前任老闆亞歷山大手裡接手火箭隊為例。

火箭隊從當年亞歷山大接手的幾千萬美金,經過二十幾年的升值,到去年的時候,到了二十幾個億的美金。

通過一眾競爭者的競爭,最終費爾蒂塔勝出,成為了火箭隊的新任老闆。

不過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價。

整整24億美金。

而費爾蒂塔的全部身家在30億美金左右。

也就是說,一支火箭隊幾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一個老牌的資本家,買一支球隊都如此費勁。

饒是幾個球員能起什麼氣候和風浪?

雖然詹姆斯、保羅、哈登在球員身份中都已經取得了成功。

但在資本市場上,他們僅僅也就是滄海之一粟罷了。

憑藉這些年的球隊工資和代言廣告費用,這哥仨就算收入不菲,比尋常老百姓的收入高出許多。

但在買球隊這個燒錢的事情上面,他們也是有心無力。



木中心

不得不承認,你的這個想法非常有創意。但是現實當中是非常難以實行的,甚至可以明確的說是肯定不可能。

因為在NBA的規定,已經明確說明,還在打球的球員是不可能佔有任何一支球隊的股份。

不僅僅是不能成為球隊的股東,甚至是連管理層的任職都不可能。

當年喬丹第二次退役之後,奇才隊的球隊運作非常不理想。但是此時喬丹是奇才隊的股東,並擔任了總裁一職。

於是他想到了第三次復出,已經快39歲的年齡時,他再次穿上奇才隊的球衣,試圖再次復興球隊。

可尷尬的情況出現了,由於他復出就會成為現役球員的身份,但此時他還兼任著球隊的管理層和投資者的身份,因此他不得不將他的那些股份轉讓出去,並且不再擔任球隊管理層的任何職務。

按照題主所說,哈登,詹姆斯和保羅,如果三個人想要買一支球隊,從資金上來說他們真的不差錢,尤其是詹姆斯,估計憑一己之力他都有可能做得到。


買下球隊之後,他們肯定就不能再穿上球隊的戰袍了,所以就更別提拿多少薪酬,是否拿底薪了。

但是拋開是否買球隊,是否底薪加盟的話題不說,今年夏天他們有沒有可能三個人來到同一支球隊效力呢?

我剛剛看到一則消息,克里斯保羅已經在開始籌備著招募詹姆斯加盟火箭了。

我只想說這一切都有可能。為了抵抗勇士隊,他們什麼事情都乾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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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說體育


科艾卡麥的青春

只能說題主的腦洞突破了天際!這樣的想法不是沒有道理,如果聯盟統同意如此操作的話。可惜的是,聯盟對於這樣的做法是有明確限制的。要是能夠這樣做的話,科比、鄧肯、加內特和詹姆斯早在一個球隊打球了,再加上奧尼爾如何?

實際上這個問題早在喬丹為奇才效力的時候就出現過。當時,喬丹最初是奇才的小老闆和管理層,一直致力於球隊的戰績提高,但是效果不是很明顯。最後,喬丹選擇了第二次復出,意圖以自己的一己之力改變現狀。但是,當時喬丹是奇才的小老闆,擁有奇才的股份,是不能代表球隊打球的。最終,喬丹選擇出售了自己的所有奇才球隊股份,才能復出為奇才出戰。

再說,即使聯盟允許這麼做,以他們三人的現有財力真的能夠購買一支NBA球隊麼?目前已知的他們三人中詹姆斯的收入最高,如果計算商業收入和球員收入的話,到手的純收入應該在5億多美元左右,而拋除花銷和投資,估計也沒有3億流動資產。而哈登和保羅合計估計能有詹姆斯一樣多,也就是3億美元。所以,他們三人的合計流動資產並不是太多。

而NBA球隊估值最低的鵜鶘隊也超過10億美元,以他們三人的財力是遠遠達不到的。而且,NBA球隊是這個世界上的稀缺品,畢竟全球才30支,沒有人會輕易出售的。

所以,有些事情想想挺美好,理想很豐滿,而現實很骨感,我們想想就好!再說,即使他們三人不再一個球隊,取得的成就已經很高了,有什麼不滿足的呢?非要所有厲害球員都變成隊友,無人能敵,那樣的比賽還有看的必要麼?


理科生侃籃球

按理說,球隊老闆是不可以為球隊打比賽的。

而且聯盟是絕對不允許有這種騷操作的存在。

如果三個人都拿底薪的話,完全可以吸引到杜蘭特,泡椒,萊昂納德等球員,這樣的話就不用玩了,會完全徹底的破壞掉整個NBA的體系和生態平衡。

可想而知如果你打開電視機,你看是誰的比賽,是他們的球隊的比賽,那你可能會關掉電視機,就像我們看乒乓球一樣,看肯定贏!

而且會因為球隊中大牌眾多,導致其他球隊別發明星,沒有亮點,導致球隊市場萎縮,球隊的市值縮水,而更恐怖的是NBA聯盟縮水,這樣就很恐怖了,如果真的存在這種操作。

毀掉的不僅僅是NBA的體系,而是NBA的根基!

所以絕對不可能存在這種操作,而且聯盟也不會同意這種操作,當然,如果他們三人聯手買下一個球隊是可以的,不過前提是應該他們不應該是以球員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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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籃球的弟弟

暫時聯盟允許的話,早就有人這麼幹了。NBA是商業聯盟,既然是商業,那就可以融資,作為球星,最大的資本就是本身的實力,即使你沒那麼多錢,可是有人會來找你合作呀。為何這麼久了沒有人這麼幹?肯定是聯盟不允許,或者說做的並沒有很大的意義~


瞄瞄小語

購買一支NBA球隊是需要其他球隊老闆的同意才能通過的,如果反對這過多則購買不能通過,這不光是錢的問題,因為聯盟是要維護所有球隊的集體利益,你們這樣搞很可能帶壞風氣,而且破壞平衡 ,其他球隊沒有出頭之日,自然會遭到聯盟和其他球隊老闆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