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的道德永远代替不了规则

很多律师在利益面前,尤其是在资源匮乏时期或利益巨大的时候,任何道德的呼唤都会苍白而无力,对于人性的考验往往是悲剧的结局。

简单粗糙的监察制衡机制,也只会导致效率的低下从而丧失机遇。最好的或是唯一的上策就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让好的制度去制约人性的弱点。

在一套公正的规则下,法官不能干律师的活,官员不能干企业家的活,就同监考老师不能干考生的活,裁判不能干运动员的活。

否则,就是一个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不会有人想去创造价值,因为想方设法地获取权力、掌握裁判权,才是获得财富的唯一方式。

公正的规则,能引导和鼓励人们行善;不公正的规则,会放大人性的恶。人们常说的:好制度能让坏人不敢作恶,坏制度能让圣人冠冕堂皇地作恶。

我们在与大社会接触的时候,都经历过小社会的规则约束。三五个朋友之间,也有着互相之间默默遵循的必须做和坚决不能做的事。这些是怎么形成的呢?除了大家有默契之外,也有互相之间的妥协去相互影响,最后达成一个共识。

大社会的规则也一样,在大多数人的选择取向之上,违逆共性的部分逐渐被排斥和淘汰,留下大家共识的部分。最终,相同或相似三观的大多数,排斥了不同的少数派。排斥的理由,成为规则。

在这样长期的习惯和互相之间共性的约束下,规则得以根深蒂固的被确定下来,从而成为法律和秩序的基本雏形,拥有了有形或无形的强制力得以长期存在。当然,也未必都是完美和美好,永远都会存在妥协者和反叛者。

故此换个角度,改变规则,需要几十上百年的渗透、革新,需要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

这个过程,会被称作历史的演变。

规则本身是一种统治力。历史的演变,亦是永远留下大多数人认可的,同时排斥掉与此不同的。

用利益的眼光去看,你就明白了社会上的所有潜规则。社会的潜规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欺凌,旨在保护上位者的优势而不被新人取代。

读书的最大用处就是了解这个社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