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們回望70年代,總是不免氣急敗壞——因為這個時代難於歸納,就像散落滿地的圖釘。傳奇編纂者可以直截了當的說“50年代麥肯王朝”、“60年代凱爾特人王朝”、“80年代魔術師對大鳥”、“90年代公牛王朝”。但在面對70年代時,不免期期艾艾。這十年像J博士炸起的放克頭型一樣,蓬頭亂服而且拒絕梳理。
某一年會出現一個奇蹟,但都不能持久,比如說,你會被1970年的紐約感動,但隨後湖人會東山再起。時光流逝,凱爾特人、子彈會紛紛爬起來。某一年似乎屬於賈巴爾,但張伯倫、昂塞德、J博士又會來搶風頭。某一場比賽大衛-湯普森獲得了73分,但下一年冰人又會讓世界誤信他才是王者的候選。這是70年代,凡此種種,你難以定下這一個時代的主題。但是,如果給予你刪除的權利,你會自然發覺有些事物的輕重。比如,你肯定不敢刪掉在70年代拿下五個常規賽MVP的天勾,不敢刪掉J博士、紐約的兩個冠軍和凱爾特人的堅韌傳說——
以及比爾-沃頓的故事。
實際上,他真的是讓人煩惱的存在。這個早年羞澀內向還帶口吃的粗醜白人,和70年代所有妨礙美國太平的青年一樣叛逆。和菲爾-傑克遜一樣,從小接受音樂、文學的薰陶,沒有看電視的機會——所以進了UCLA大學,不免心理逆反,成了個怪物。他從來不忘記給洛杉磯的司機們找麻煩,穿天鵝絨襯衫,戴難看的彩條頭帶,哼迷幻搖滾樂,過馬路時隨時打算跟司機耍幾句貧嘴。大三時參加反越戰集會,公開抨擊尼克松,直接被扯進局裡——作為白人,畢竟比弗雷澤、J博士們在頭髮鬍子上裝另類有內涵些,他的行為還像個熱愛社會活動的知識分子。
他的大學教練,偉大的伍登說:“在籃球場上,我不擔心沃頓;但他一離開球場,我就得擔心他被抓進局裡,擔心他引起交通堵塞,擔心他曠課去發表反戰宣言。”
如果不是他在籃球場上過於偉大,這樣麻煩的存在最好還是直接踢到局子裡算了。可是約翰-伍登是什麼人?全美大學籃球最高獎以他的名字命名,調教個把歪門邪道之輩不在話下,何況沃頓只是另類,不是呆蠢。伍登讚賞沃頓的好奇和求知慾,沃頓則對伍登言聽計從。
大學頭兩年,沃頓就不知道什麼叫敗陣:都是賽季30戰全勝。第三年,26勝4負。當然,些須小敗不妨礙他連續三年霸佔大學首席球員之位。略微不完美的是1974年夏,他沒有以一個冠軍結束大學生涯:天行者大衛-湯普森的北卡州大擊敗了UCLA。
1974年夏參加NBA選秀時,他還不滿22歲,然而大學裡為了UCLA捨生忘死,他早早遍體鱗傷。在NBA,傷痕並不總是勳章,但波特蘭開拓者可不管這套——事實上,1984年選鮑維、1996年得到薩博尼斯、2007年摘奧登,這幾位大可和沃頓湊一個擔架四人團。千勝教練雷尼-威爾金斯是沃頓的第一位NBA教練,這位老爺爺一向中規中矩。而金毛綵帶的沃頓沒讓開拓者人民就此走上幸福大道——打了七場完美的、堪與賈巴爾、考文斯、昂塞德爭奪時代最佳中鋒的比賽後,他立刻躺倒在擔架上了。第一季,22歲的他跟個82歲的老爺爺一樣,只打35場。
實際上,這只是苦難的開局——在NBA的他比在NCAA的他更討厭。UCLA時代,他無非做做熱血反戰青年,玩玩另類,比起吸毒酗酒的隊員還好管理些;在開拓者,他莫名其妙的印證了伍登老師的話:頭兩季,他腳踝扭過,手腕折過,手指腳趾脫臼都是小事;被灑水車撞腳趾,跟吉普車撞傷了腿部——就像馬克-吐溫小說裡某個一連串經歷瞎眼瘸腿斷手聾耳的未婚夫一樣,你不知道哪天早晨就接到電話,說他又去和火車相撞了。如果一個年輕人既醜陋又口吃,躲避記者還不斷受傷,那麼他即使有天賦也很難獲得熱愛——這就是1976年,24歲的沃頓面對的事情。那時他已經打了兩季合計86場常規賽了,玻璃人的稱號坦然背上,他也無所謂;然後,傑克-拉姆西從布法羅趕來了。
拉姆西與伍登一樣,立刻愛上了沃頓;膽大包天,樹起了沃頓為核心的戰術——此舉要冒相當大的風險,因為這個傢伙是否能出席每季的一半比賽很值得懷疑。而且沃頓因口吃、輕度自閉而帶來的狂妄性格並不那麼令人愉快,他會在拉姆西讚美他“不錯呀”時,回一句“廢話”。多年後拉姆西承認,“我之前都沒遇到過這種傢伙。”那年沃頓開始留鬍鬚和馬尾辮,相比馬拉維奇和J博士引領時代潮流的外貌比實在土得掉渣——但他用別的東西震撼了聯盟。出賽65場,他入選了NBA第二陣容和第一防守陣容——在1977年,你無法不對這種成就表示滿意,因為那個是一個有全盛期賈巴爾的時代。
這一季的驚喜是夏季,開拓者從威爾金斯的37勝躍至拉姆西的49勝,自然得去季後賽遊歷一番。對上大衛-湯普森的丹佛,沃頓不免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天行者依然所向無敵,甚至以193公分身高蓋了211公分的沃頓——但丹佛被2比4解決。對上湖人,沃頓解決了天勾,橫掃殺入總決賽。東部出列者是J博士的費城,一上陣就以2比0領先開拓者。沃頓們的運氣似乎要到盡頭了?
於是拉姆西調整了戰略。
沃頓在第三場18個籃板9次助攻4個蓋帽,第一節讓開拓者10分鐘內32比12領先,提前解決障礙。第四場,13個籃板7次助攻4個蓋帽。第五場,24個籃板,第六場,23個籃板7次助攻8個蓋帽。開拓者連返四局,拿下總冠軍——見鬼,這可是波特蘭人歷史上第一個達到40勝的賽季,居然就,奪冠了?
沃頓毫無懸念的當選了總決賽MVP,他的光芒如此明亮,以至於下一季,他只出賽了58場就當選了常規賽MVP——簡直是荒誕笑話,或者說,是對同時代球員的諷刺。然後,他的黃金時代結束了。1978年秋賽季開始時,26歲的他沒有出陣,那一整季他都沒再上場。腳傷與他不離不棄。
如果你還足夠年輕,在一個地方五年內只打了不到一半比賽,想必你也會膽戰心驚,覺得這地方藏著魔鬼的詛咒。沃頓對開拓者的醫療團隊極其不滿,相比於二十多年後的格蘭特-希爾,免費讓奧蘭多的魔鬼隊醫拿自己腳踝當試驗場,沃頓顯然積極主動得多。1979年,想念故鄉了,沃頓回了聖迭戈快船隊,結果這次更倒黴:他打了14場比賽,就開始了整整兩季的休停。唯一的好處是,在此期間他跑去斯坦福讀書了。
在快船混了兩年,1985年他去了波士頓,擔任羅伯特-帕裡什的替補。那一年的開拓者群星爛漫,但他依然不平庸。場均打不到半場比賽恰好可以讓他腳傷不致發作。季末,凱爾特人67勝並且奪下隊史最為璀璨的一冠,而他也順帶戴上自己第二枚戒指,還做了最佳第六人——此時距離他拿總決賽MVP,恰好十年。他的故事結束於1986-87季,那是一個典型的“比爾-沃頓季”。他打了十場比賽,動了右腳手術,腳和腳踝部分永久性錯位,關節疼得不能動彈,最後退役了事。諷刺的是,比他早五年入行的UCLA學長賈巴爾,在他退役後一年還獲得了自己的第六枚戒指——當然這是別人的故事了。
1997年他入選NBA50大球員時,想必有許多人不滿。十個賽季他打了468場比賽,單看數據,貝拉米、威爾金斯、內爾-約翰遜們都比他華美。對於一個十四個賽季每季平均打三十場比賽的傢伙,你真的無言以對——但是,他顛峰期的三年如此輝煌,以至於你無法將之從歷史中抹去。
多年以後的薩博尼斯、迪瓦茨和博古特偶爾拿來與他做比較,但都不夠確切。比爾-沃頓代表一種失傳的風格。在1975到1987年的開拓者,沒有一個留名歷史的球員。開拓者遵循一種簡約而無恥的打法,沃頓會搶下每一個籃板,然後甩出一記15米的長傳,波特蘭人瞬間已過半場,接下來就是完成一次快攻。多年以前的拉塞爾有過類似的表演,卻沒有如是壯麗的傳球。在進攻端,沃頓擁有醜陋卻精準的左右手勾射,以及歷史上惟有薩博尼斯可比的詭異視野。他擁有組織後衛的靈魂,像一張蜘蛛網中心的大蜘蛛一樣,吐出一道道絲穿越防守者。每一條絲都是他的傳球路線。他的勾手,他的籃板,他的蓋帽——那在1977年一帽解決大衛-湯普森令其遺恨終生的本領——和他的傳球,都是那個時代僅見的傑出技巧。他當然沒有賈巴爾二十年如一日的得分能力,所以在觀看數據統計時他並不佔優。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數據統計會遺漏許多東西,比如防守時的卡位,比如聰明的策應,比如那15米長傳為隊友製造的機會,等等。
可以這麼描述沃頓:迪瓦茨級別的高位策應+勒夫的長傳+博古特的防守與籃板+小加索爾的背身。他從來不是天勾那樣的大殺手,但他是個完美的組織軸心。您可以這麼想:
1977年奪冠的開拓者,常規賽除了沃頓,只有一個人場均得到15分以上:馬柳斯·盧卡斯,我保證沒幾個人聽過他的名字。
是的,那年開拓者就是靠沃頓場均19分+15籃板+6助攻+3封蓋,攻防兩端,一路撐過來的。
2007年美洲盃,我們又見到了這老頭——現在他已經不再口吃,轉而成為美國最富有娛樂精神的解說員。我們可以聽到他滔滔不絕的敘述,大大有別於他年輕時的生冷和孤僻。當然,美國人民會覺得他很搞笑,比如:
“波多黎各嘛,很熱,你會想起某種流行病……什麼,你問我什麼病?就是那個嘛,蔓延很快……啊,科比-布萊恩特投籃啦。”
“呃,加拿大擁有世界上最長的海岸線……波多黎各有一條大瀑布,嗯,波多黎各現在來了個大灌籃……”
最後一個故事。
1986年奪冠之夜,沃頓去到伯德家裡,倆人默默喝酒,喝到天亮。九年前沃頓帶隊拿下自己第一個冠軍後開始大傷,這一年在凱爾特人他拿到年度第六人,而且在總決賽中帕裡什被大夢蹂躪時,出來防住了大夢。他與伯德莫名其妙的友誼(伯德對他甚至比對麥克海爾親暱),也許因為,他倆身上,都帶著某種破碎的傷痛,所以反而能夠理解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