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剛開始,麗水高速交警2天查獲14起超員,涉及34人。一幕幕超員的場景在高速上不斷出現,很多涉及到孩子。
滿滿一車人
7月2日0:45分許,麗水高速交警四大隊在S33龍麗高速古市收費站執勤時查獲一輛滬CA號牌的中型普通客車。民警朱仁宜打開車門一看驚呆了,整個車廂裡黑壓壓的一片!
有些小孩子坐在大人的懷裡,有些坐在兩個座位的夾縫裡,有些坐在過道上,“橫七豎八”的亂坐。高速行駛中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遇到緊急情況採取剎車或者急打方向等措施,很容易造成乘客特別是小孩子受傷。
經過民警逐一清點,該車核載17人,實際載客27人,超員10人。其中小孩17人,最小隻有5、6歲。
據駕駛員程某反映:她們來自江西樂平市,這些小孩子父母都是在浙江的瑞安打工。前幾天學校放假了
目前該案正在按程序辦理當中。
暑假來臨,許多外地的留守兒童紛紛來城市與打工父母團聚,於是,超員現象不斷出現。6月30日至7月2日,僅僅2天,麗水高速交警共查處非營運客車超員交通違法行為共14起,總計超員人數為34人,小孩子乘坐麵包車、小型轎車、中巴車等車型超員現象明顯增多。
高速交警提醒
超員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十分危險,大多孩子乘車時被抱在腿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由於慣性作用,往往容易在車內被擠壓造成傷害,或者甩出車外,後果非常的嚴重!渴望團聚的“小候鳥”及父母,千萬不能坐超員車,不坐沒有營運資質的黑車,因為安全是團聚最近的路!
《刑法修正案(九)》關於“校車”的規定
在道路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載或超速的危險性是什麼?造成了什麼嚴重後果?為何《刑法修正案(九)》要將其以“危險駕駛罪”來論處?
一圖讓你看明白:
《刑法修正案(九)》關於“客車”的規定
從事旅客運輸,嚴重超載或超速的危險性是什麼?造成了什麼嚴重後果?為何《刑法修正案(九)》要將其以“危險駕駛罪”來論處?
一圖讓你看明白:
最後,蜀黍也要提醒各位父母們一句:思念孩子心切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安全更重要!不要讓一時的疏忽,留下一輩子的遺憾!
審 核│鄭穎慧
監 制│李 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