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和婦聯組織在處理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中各自專業優勢,近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淮北市婦聯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婚姻家庭案件事關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市中院黨組始終高度重視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和調處工作,2016年11月4日,市中院便與市婦聯聯合出臺了《關於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意見》,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化解和調處取得良好成效。在分析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意見》對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和流程作出了進一步完善和創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訴調對接工作原則和目標。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及調處工作堅持源頭治理。注重構建和諧的家庭關係,及時修復受損的家庭關係,有效化解或鈍化家庭矛盾,做到“兩延伸一完善”,即向訴訟之前延伸,向訴訟之後延伸,完善人民法院婦聯訴調對接工作,做到無縫對接,配合有力。二是建立家事調查員和家事調解員制度。家事調查員和家事調解員由人民法院和婦聯共同選任,並進行定期培訓。家事調查員對本轄區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家庭檔案。家事調查員發現本轄區內發生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時,應及時主動組織調解;發現可能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應及時干預並報告所在婦聯。家事調解員負責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
(朱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