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支付宝股权强制转移,马云这样说对不对?

文章 | 伊甸网(edenw_com)洪荣顺

简单回顾当年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马云为什么不采用流行的VIE模式?他的做法为什么使雅虎和软银异常愤怒?

大家好,我是伊甸网 CEO 洪荣顺。

我们讲了 360 回归 A 股,讲了 VIE。接下来要和大家翻一翻老新闻了,也就是上一期「荣顺闲谈」中提到的支付宝转移事件。

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大概是这样的。支付宝的股权,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直接转让到马云私人的公司旗下。而有趣的是,雅虎和软银方面对此非常不满。但是马云的说法是,已经在董事会讨论通过了。

由于当时我并没有太多关注这件事情,个中具体内情也不是很清楚。而且,几年前的老新闻,现在有的也找不到了。

只记得当时有不少媒体抛出了很多阴谋和阳谋,今天我想通过梳理老新闻,来和大家简单聊一下,当时整个事件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由于是参考了网上的新闻和观点,所以我会尽量注明所参考的新闻来源。有些观点,是代表他们的观点,不是我的观点。

要搞清楚支付宝转移事件,我们得先搞清楚:什么是支付宝?

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有什么好说的,不就是用来支付和发红包的 APP 嘛?确实是哈,支付宝的本质确实是支付,但是我们想讲的是支付宝的历史。

大家现在肯定都认为,支付宝是阿里巴巴的,对不对?但是,大家如果有看过 2014 年阿里巴巴美国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就会发现,奇怪,阿里巴巴的业务竟然不包括支付宝。有淘宝、有天猫、聚划算、阿里巴巴、速卖通、阿里云,就是没有支付宝,支付宝只是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共享一些数据和服务。

对此,招股说明书最后有披露一些协议,说明阿里巴巴集团与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关系。

这就奇怪了对吧?这也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

我们现在在网上交易、买东西。看中了一个东西,加入购物车,点击付款就可以了。以前的电商平台可不是这样的,你在网上看到一个别人的东西,你想买,你要联系卖家,约好什么时候在哪里见面。见面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比如你打算在网上卖一个你不用的洗衣机,刚好有一个人看到了想买。于是你们约好了明天上午九点,软件园二期东大门交易。于是,你屁颠屁颠的扛着洗衣机过去,然后他把钱给你,扛着洗衣机回家,你拿着钱回家。

现在这种模式还有没有?有。像 58 同城和赶集网这类的分类平台还有这种模式。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没有支付方式和物流吗?不是的,支付方式和物流都是有的。关键是,买卖双方不信任对方,到底是先给货再给钱,还是先给钱再给货。没人做中间的担保,平台没提供这样的服务。

在淘宝之前,中国另外一个 C2C 交易平台易趣网,会员早期做交易就是用这种方式。易趣网卖给 ebay 以后,马云就成立了淘宝,聪明的马云当然不会让淘宝用户使用这种方式去交易了。

所以,在淘宝上线不久后,就推出了支付宝服务。淘宝是 2003 年 5 月份上线的,支付宝服务是 10 月份推出的。这时候的支付宝,还只是淘宝的一个配套服务而已,一个会员之间交易的中间担保人而已。

2004 年 12 月,支付宝公司成立,支付宝独立运营。这时候的支付宝,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第三方担保平台,而是一个独立的支付产品,能被所有的电子商务网站所使用。

2005 年以后,支付宝就开始大规模和其他合作了。比如银行、其他电子商务网站,还推出了红包功能。

我记得我 2007 年在建行办了一张支付宝的银行卡,现在好像是办不到这样的卡了,也不需要了。

这就是支付宝大概的一个发展历程。这时候的支付宝,还是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公司。

支付宝的运营公司,早期叫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阿里巴巴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这是一家香港的公司。

2007 年 10 月 19 日,股东变成 Alipay E-Commerce Corp,随后更名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Alipay E-Commerce Corp 是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控制公司。

2009 年 6 月,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 1.67 亿收购支付宝的 70% 股权,这时候支付宝的股东结构是这样的:Alipay E-Commerce Corp 持股 30%;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 70%。

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是马云和谢世煌,马云持股 80%,谢世煌持股 20%。

2010 年 8 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 1.65 亿收购剩下的 30% 股权。到这时候,支付宝的全资控股股东就从 Alipay E-Commerce Corp 变成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这两次的交易额是 3.32 亿元人民币,这也就是网上谣传 3.3 亿低价转移支付宝的来源。

大家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这时候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 Alipay E-Commerce Corp 都是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制的公司。浙江阿里巴巴是阿里巴巴集团协议控制的公司,也就是我们上一期讲的 VIE。

所以,这两次的转让应该算是集团内部的资产划转,这 3.32 亿属于从左手到右手而已。

2011 年 7 月 29 日,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三方,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给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 IPO 价总市值的 37.5%,回报额将不低于 20 亿美元且不超过 60 亿美元。

也就是说,以后支付宝上市了,会补偿给阿里巴巴集团现金。补偿多少呢?不少于 20 亿美金,不多于 60 亿美金。具体多少,总市值的 37.5%。

这里我们要思考这么一些问题,这也是媒体们在这件事上面对马云有褒也有贬的原因。

央行的意思是有限制外资企业,而且,按照阿里巴巴集团的说法,公司是在一条一条跟央行沟通求证后明确,获得牌照的唯一可靠途径是由外资转为内资。

当时的支付宝确实是一家纯外资公司,孙正义的建议是用传统的协议控制方式,也就是 VIE。但是马云拒绝了,马云的理由是央行不会同意。马云当时解释称,央行反复要求我们保证不存在外资成分和协议控制情况,我们必须遵守法律。

当时的说法是,有外资持股的支付企业,必须走国务院的通道,才能获得支付牌照。与其这么麻烦,倒不如干脆从合资变成纯内资。

所以就出现了两次的股权转让,到这边,三方相安无事。

其实,我是相信这两次股权转让,软银和雅虎是同意的。雅虎和软银,不管是所持有的股权也好,还是董事会席位也好,如果他们不同意,股权是没办法转让的。

真正出现问题的是,马云终止了控制协议。从中国的法律来看,此时的支付宝是一家由马云和谢世煌控制的纯内资公司 100% 控股的。从法律层面来讲,是没有外资背景的。

但是,实际情况,这家公司的利益和控制权还是由外资企业阿里巴巴集团控制的。央行会不会在 VIE 模式上进行设卡?

网上有支持马云的,也有反对马云的。

支持他的人认为,马云为了能让支付宝顺利获得支付牌照,这样的做法是必须的。因为,可以这样说,支付宝是撑起整个阿里巴巴帝国的重要基础。

再者,为了防止国内金融被外资控制,这么干也是把民族大义放在第一位。

反对他的人,普遍认为他背信弃义。他们认为,没有雅虎和软银就没有今天的阿里巴巴。这么干,是忘恩负义,不是君子所为等等。

这件事情,差不多就这样结束了。

现在支付宝的母公司是蚂蚁金服,蚂蚁金服旗下包括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小贷、网商银行、芝麻征信、众安保险等等。

现在蚂蚁金服的股东有全国社保基金、中国邮政、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等等,可以看到一大波国资背景企业。

最后跟大家讲几个网上经常看到的错误说法,现在的媒体,不知道真想就开始猜测,而一般的网民一看到媒体的猜测就信以为真。所以,谣言就是这么来的。

第一,支付宝 3.3 亿低价转移。这个刚才说过了,左手转右手,从全资子公司转到协议控制的公司。

第二,马云持有支付宝 80% 的股权。是的,按照中国的工商系统来查,支付宝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马云确实持有 80% 的股权。不过,如果有看上一期的 VIE,或者有了解的,都知道这是 VIE 惯用的伎俩。

第三,马云不经过董事会批准就转移股权。这个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基本上不可能实现。虽然这件事情是马云单方面的行动,但肯定是在雅虎和软银默许的情况下发生的,至少是知道且不反对的。这件事情双方各执一词,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是 股权转移早就在 2009 年和 2010 年就发生了,为什么雅虎要等到 2011 年再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