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访谈|刘华:深耕厚植新时代检察监督

“五年来全国司法机关服务大局的意识、保障民生的追求、破解重大司法难题的作为,展现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司法事业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和长足发展。”

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在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连日来,周强院长和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在代表中引起很大反响,江苏将以这次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锐意改革、积极作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追求高质量、在检察监督上追求新作为、在队伍建设上追求高素质、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

勇于破解难题改革创新

“面对社会发生的深刻变革变化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两院都敢于直面问题、破解难题,显示了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的勇气和努力。”刘华深有体会地举例说,检察机关通过积极作为,推动了公益诉讼制度的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开的工作,为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尤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取得突破性进展,其力度之大、影响之深、成效之著前所未有,一些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质效的体制机制阻碍得以一个个破除”。刘华说,以江苏为例,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了员额检察官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起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明确界定三级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最大限度授权检察官独立办案。

目前江苏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独立决定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占案件总量90%以上。

刘华认为,这种改变是前所未有的,不仅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改变了以往三级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把“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而且把更多的优秀检察官引导聚集到了司法办案一线,使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司法办案的质效显著增强。

今年江苏检察机关将重点在建立新型办案组织与团队、全面开展内设机构整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上用力攻坚,通过一项项改革措施的落地见效,为检察工作发展带来新活力,给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最终实现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刘华介绍。

“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发应用集智能辅助、监督管理、绩效考核为一体的案管机器人大数据应用系统,智慧检建设经验得到曹建明检察长充分肯定,并在苏州举行现场会全面推广,通过推进司法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有效提升了司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刘华介绍,江苏将通过把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从交通肇事罪扩展到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吸毒、强奸、故意伤害等七个常见多发罪名案件办理,实现全省侦监、公诉条线70%的案件人工智能辅助办理,全面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发展。

深耕厚植新时代检察监督

面对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检察机关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和作为融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刘华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定位并没有改变,作为一切公诉活动的发起者、所有诉讼活动的监督者,新时代检察工作应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进行“深耕厚植”,肩负重要使命,发挥更大作为。

“一方面要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另一方面关键要做优做强检察监督主业。”刘华介绍,曹建明检察长在今年工作报告中点出的45个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其中有5件是江苏的。五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法律监督案件总计50余万起,未发现重大冤错案件,办案量和办案质量在全国检察系统都居于前列。

“但也要看到,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有些履行还不充分,如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一直很少,自行补充侦查权在有些地方很少使用。”刘华介绍,

江苏将“专业化”确定为2018年工作主题主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专业化上出实招、见实效,省检察院党组确定21个重点项目进行攻坚,并将重点出台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规则和指引标准,提升审查案件、认定证据、出庭公诉、指控犯罪专业化水平。通过构建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收集管理制度,切实解决行政检察乃至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缺乏的问题,提高监督效果。将在专业化队伍培养上,建立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举办领军人才培训班。

刘华就任江苏检察长以来,在法律共同体建设上倾注了精力,不仅聘请全国知名法学和实务专家担任省检察院兼职教授,每年两次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还邀请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警官、法官、律师共同开展刑事证据审查研讨、专题业务交流培训,以此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

刘华在发言中提出的“检察机关批捕和起诉刑事案件,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刑侦工作,离不开律师的依法执业活动,建议今后两院报告对他们的工作也予以肯定”的建议得到了不少律师点赞。“刑事诉讼工作是公安、检察、法院、律师等法律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分工合力共同完成的系统工作,检察机关尤其不能关起门来办案,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配合支持和监督帮助。”刘华说。

建议进一步完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

“公益诉讼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加强经验探索,取得更多支持、更大共识。”刘华体会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取得良好开局,得益于社会各方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诉讼不是目的,阻止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修复被损害的结果才是目的。”刘华说,检察机关将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履行诉前程序,督促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但对不履职、不整改的行政机关将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希望各级行政机关予以理解、支持。

刘华认为,公益诉讼在制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损害后果、因果关系鉴定评估存在费用过高问题,环境损害后果涉及谁来修复、谁来督促、达到什么标准,目前无法律明确规定,特别是大气、水环境、土壤的修复治理,周期很长,非常专业,这些目前在实践中都是困扰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难题,希望加强研究,完善解决。

(刊发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