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
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样做
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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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社保费“分征”局面
在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形下
如,自2017年1月1日起
河南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而根据媒体2016年底的统计
有20多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增加社保权益
通俗来说就是
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
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
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
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这样一来
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
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
但长远来看是划算的
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
权责更加统一
依靠税务部门长期形成的经验丰富
强有力的征收队伍和系统
社保费征收将更加规范化
也将保证社保基金的及时入库
有效保护参保人的权益
同时也会减少甚至杜绝少缴社保的问题
新政出台传言社保断缴3个月会清零?
新政策出来
各种谣言四起
比如:社保断缴3个月就会清零!
缴满15年社保,退休后还是拿不到养老金?
断缴三个月“清零”的说法是对政策的误读!
其实并无“清零”这一说法!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一档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个人账户的钱仍在账户里,一分钱也不会少,个人账户里的钱可继续在门诊使用。
医疗保险二档及三档采取门诊统筹的方式看门诊,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因此也不存在个人账户清零的问题。
放心,不会清零!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可继续用;
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以前缴的医保不会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