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整,期限一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关于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期限一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信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