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文史」貪汙+敲詐勒索+誘姦婦女=槍斃

1949年8月15日,新生的上海革命政權只有八十天,就在這一天的《解放日報》上,出現一欄十分醒目的標題:“知法犯法,罪在不赦”,“玷辱軍譽,破壞紀律,歐震被處死刑”。被處決者是曾經佩戴著上海軍管會的臂章,參與接管工作的軍代表!人們震驚了!

這個歐震,時年二十五歲,江蘇人,原系國民黨軍警人員,三青團分子。1948年12月,在淮海戰役的戰場上,他成了人民解放軍的俘虜,經教育釋放。此後他考入山東省人民政府濟南警官學校,接著又隨南下大軍,渡過長江,解放上海,被上海市軍管會公安部委派為上海市公安局榆林分局的接收幹部。

1949年6月8日,歐震奉命協查蔣空軍司令部第廿一電臺臺長畢曉輝藏匿非法武器案。歐震陪同公安部辦案人員來到坐落在榆林區的畢家,不料,畢曉輝早已隨蔣軍南逃,家中留下一妻一妾。公安部辦案人員在畢家查獲了藏匿的武器之後,考慮到畢曉輝的妻妾年輕無知,故對她們作了寬大處理,不予拘捕。

歐震呢,人離了畢家,心卻留在了畢之妻朱氏身上。朱氏二十剛出頭,眉清目秀,處處顯露出大城市婦女綽約的風韻。從老區來的歐震,不禁為之目眩。

就在當天晚上,歐震置軍管會紀律於不顧,趁外出執行任務之機,突然進了畢家。朱氏又驚又怕,不知所措。“你很不老實,沒有徹底把問題交代清楚。”歐震先來了個下馬威,見朱氏不做聲,又說,“要不是我可憐你,為你疏通,早就把你抓起來了。不過一一事情並沒有完,以後怎麼樣,還很難說。”

朱氏聽出了歐震的弦外之音,一轉身在抽屜裡摸索出四枚銀元,雙手遞給歐震。“只要你肯幫忙,以後我一定設法重重謝你。”歐震接過銀元,放入口袋。

朱氏以為可以把他打發走了。誰知歐震拉過一把椅子,乾脆坐了下來,說道:“你知道我是軍管會的幹部,如果你肯跟我,什麼事情不好辦?”朱氏是過來人,如何會看不出歐震對她的貪戀之情呢?低頭無語,心中暗自盤算。歐震見朱氏心裡有點活動,更加膽大,一把握住她的手說:“你放心,我決不會虧待你。”朱氏半推半就,終於答應了。

有了開頭,歐震欲罷不能。為了達到與朱氏長期同居的目的,他偷偷地通過榆林分局一個留用舊警,在外面找了一間房子,在那裡和朱氏明目張膽地過起夫妻生活來了,對同事則謊稱自己的未婚妻從鄉下來了。一天,他在辦公室裡把玩贓物——即從朱氏那裡得來的四枚銀元,湊巧被剛進來的同事撞見。儘管銀元只有四枚,但對當時生活條件還十分艱苦、享受供給制待遇的我軍將士來說,卻是十分稀罕之物,歐震手中何以有銀元呢?

榆林分局局長劉永祥聽到彙報後,頓時擰緊了雙眉,他在分局領導碰頭會上嚴肅地指出,抗日戰爭結束時,國民黨的接收大員們在上海“五子登科”,爭相搶奪金子、房子、車子、票子、女子,國民黨接收大員的行徑,使飽受論陷之苦的上海人民大失所望。曾幾何時,國民黨反動派在人民一片反對聲中潰敗了。前車之鑑,歷歷在目,我們共產黨決不能重蹈歷史的覆轍!他反覆強調,對違反城市政策者必須徹底追究,並依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歐震萬萬沒有想到這麼快就“東窗事發”。當組織上追問他銀元來歷時,他故作鎮靜,編織了一個又一個的謊話。然而,“馬腳”就在不能自圓其說的謊話中露了出來。此時,歐震仍然百般狡賴,死不認賬,直到朱氏被帶來與他當面對質,歐震硬撐著的心理防線才徹底土崩瓦解。

歐震被捕後,榆林公安分局迅速將此案逐級上報,各級領導十分重視,尤其因為歐震的犯罪行為發生在上海解放還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裡,倘若不嚴肅處理,勢必助長此風,此風若長,後患無窮。市公安局局長李士英、副局長揚帆立即批示,歐震敲詐勒索,誘姦婦女,目無法紀,應予槍斃,以維紀律。華東軍區淞滬警備司令部司令員宋時輪、政委郭化若批示,執行槍決。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長潘漢年批示此犯(指歐震)自應槍決。7月14日,李士英、揚帆親自起草文稿、判決書,呈報陳毅市長核示,陳市長揮筆批了四個大字:同意槍斃。

1949年8月14日下年,淞滬警備司令部軍法處執法人員懷著沉重的9前扣響了手槍的扳機,上海解放後第一起懲治腐敗分子的案件至此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