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保金的账务处理方式


导读:关于残保金的账务处理方式.残保金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支付残保金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那么关于残保金,我们从事财会方面的朋友要如何做账呢?对此,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为大家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能给有疑问的朋友提供帮助.

关于残保金的账务处理方式

全面实行营改增之前残保金的账务处理方式:

1、如果已计提,实际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未计提,实际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的计提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

2、实际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残保金

贷:应交税费--残保金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交纳残保金,会计分录是管理费用--残保金?还是应交税费--残保金?

答:两种帐务处理方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提取的话: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