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司機高速公路停車練功20餘分鐘

魯網泰安8月22日訊 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很容易釀成事故,如果是簡單的兩車追尾,前車也要承擔責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高速路上不能隨意停車,甚至在匝道、應急車道這些人們較普遍認為可以臨時停車的地方,也要遵守相關規定,沒有有效採取避險措施,不但會造成事故,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月20日下午15時,泰安高速交警支隊指揮中心視頻巡查發現,S31泰新高速70KM新泰方向(新汶服務區附近),一輛蘇州牌照別克轎車停在應急車道陰涼處,駕駛室車門敞開,駕駛員走到車右側開始練功,練完一個套路後,該駕駛員圍著車繞一圈檢查了一遍,到副駕駛位置整理東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了23分鐘。期間,還有一輛大貨和一輛白色、藍色轎車也曾先後停在附近的應急車道上。

高速公路上有30%的交通事故是因隨意停車造成的。高速路有4處容易被忽視的停車易發事故地帶,分別是應急車道、岔路口中間的硬路肩、橋樑隧道內、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處。即使在高速路上發生了爆胎、事故等緊急情況,必須停在應急車道的,也要按照交通法規,及時撤離車輛,並在車後150米外放置安全警示標誌。(通訊員 王磊)

高速公路上不得不停車時,則需要特別注意如下事項:

1.因故障、事故等原因需要停車時,要觀察好周圍情況,提前開啟轉向燈,駛離行車道,不宜急剎車,要分次踩剎車減速,按規定停在緊急停車帶或右側路肩上,禁止在行車道上停車;

2.停車後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後方15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尾燈等;

3.駕乘人員要從右側車門下車,迅速轉移到防護欄外側路肩等安全地帶,並立即報警;

4.即使在路肩或緊急停車帶內修車,也是不夠安全的,所以不能在路肩上長時間進行車輛修理作業,更不允許攔截路上正在行駛的車輛;

5.檢修時,最好有專人負責安全觀察,如遇危險情況可及時發出警告,以緊急避險;

6.車修好後需返回行車道時,應先在應急停車帶上提高車速,並開啟左轉向燈,看準不妨礙其他正常行駛車輛後才進入行車道。